Re: [閒聊] 有沒有Batal的八卦

看板WOW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0/09/03 11:42), 3年前編輯推噓16(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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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8409 (Grinbear)》之銘言: : https://www.twitch.tv/videos/724124469?t=01h00m37s 實況中B開頭武僧的對話: 你們知道緋瑜嗎 胖熊貓 認真??? 我正想問你們 有沒有被他錶過 婊 台上做一套 私下做一套 算了 行李 你朋友怎麼都這樣 婊過啊 剛剛又被婊一次 DC看過 很胖 之前被他婊 然後我們之前晴空不是組積分打嗎 沒啦 就正常聊天 結果私下把對話截圖出去 傳給他喜歡的人 說我騷擾他 沒 是我不想打 所以晴空組他 這陣子好像他門跟他混熟 沒 他那麼爛 他門正好缺補 說要找肥腴 我就說 你找他 我就退 就說 我跟他有過節的 steven 沒差啊 就剛剛發生 超無腦 對 她剛才在跟他聊 他問我 我為捨跟他有過節 反正講了一堆 我就直接說他是婊子 他不信 繼續跟他聊天 然後他剛剛密我 說他錯了 他說他很可怕 懂我的意思 他說我是他的偶像呢 然後剛剛密我 請問我認識他嗎 問號 你怎知 肥魚喔 有看到他胖胖的樣子嗎 我被黑不是第一次 懂得人就知道 聽他話的人 也就那樣 不稀奇 如果你們也是他的人 就算了 我鍵盤法律專家啦 要看檢察官覺得"婊過"這個詞算不算公然侮辱 誹謗的部分只要電磁紀錄證明當事人有把對話貼出去 應該就不成立 而B開頭武僧跟"其他人說當事人是婊子"這件事情 如果說的時候有第三個人在場 被截圖以後可能就會被判公然侮辱 如果沒有截圖 或是沒有第三人在場 應該也不成立公然侮辱 大概是這樣 大家覺得法律是不是很有趣呢 #刑法309 310 編輯補充說明 原來還有刑法313 妨害信用罪 條文中所稱「他人」,依司法實務向來見解包括自然人與法人,因此,凡陳述或散布足以 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或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即便對象為公司 或其他法律上承認之法人,均會觸犯上開法條之罪。 只需陳述或散佈之內容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或有損害他人信用之虞,即足構成本罪, 並不以發生實際損害為限,因此,在刑事提告過程不需舉證受有何項損害。 以上來自於google 好像很多人都會忽略這一條 但是這條應該更適用網路遊戲上很多的情況 就是說在遊戲裡面謠傳別人品格什麼的 其實都是有犯法的危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85.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W/M.1599104578.A.7D3.html

09/03 12:28, 3年前 , 1F
難得fd小妹正常分析
09/03 12:28, 1F

09/03 13:09, 3年前 , 2F
這小妹壞了
09/03 13:09, 2F

09/03 13:15, 3年前 , 3F
昨晚被兩女硬上,男生也要好好保護自己阿
09/03 13:15, 3F
阿拉哥對方謠傳你是戀童癖 其實你可以提告刑法313條

09/03 13:17, 3年前 , 4F
應該是婊子 不是婊過
09/03 13:17, 4F

09/03 13:22, 3年前 , 5F
要看告知有開實況後的發言吧
09/03 13:22, 5F

09/03 13:44, 3年前 , 6F
告民比告刑有用吧 刑法這種很看法官認定 搬刑通常嚇人多
09/03 13:44, 6F
刑法通常是庭外和解拿和解金吧 民法還要付律師費用 如果只是小打小罵通常賠不多根本沒賺

09/03 13:52, 3年前 , 7F
怎麼看都是那個最最牛更容易被告成耶
09/03 13:52, 7F
那個好像是中國人

09/03 14:04, 3年前 , 8F
我只對「真相」有興趣 有人有DC圖嗎 XDDD
09/03 14:04, 8F
※ 編輯: fdfdfdfd51 (111.250.185.52 臺灣), 09/03/2020 14:19:10

09/03 14:22, 3年前 , 9F
事實上人家就沒放過照片,所以...
09/03 14:22, 9F

09/03 14:25, 3年前 , 10F
我看她們講的,跟「信用」比較沒關係,頂多309吧
09/03 14:25, 10F

09/03 14:26, 3年前 , 11F
以她們的說詞,可能還構不成誹謗
09/03 14:26, 11F

09/03 14:26, 3年前 , 12F
但我還是覺得,網路上吵到要告,很遜
09/03 14:26, 12F

09/03 14:27, 3年前 , 13F
我頂多做到以訟止訟,再多就不符合我的Style了~
09/03 14:27, 13F

09/03 14:47, 3年前 , 14F
不過網路帳號人格保不保障似乎法官也有不同意見
09/03 14:47, 14F

09/03 14:49, 3年前 , 15F

09/03 14:49, 3年前 , 16F
吵到要告很遜 所以被罵就乖乖吞下去是吧
09/03 14:49, 16F

09/03 14:54, 3年前 , 17F
查了刑313 要件是流言或詐術 換言之只要能證實就不構成
09/03 14:54, 17F

09/03 14:55, 3年前 , 18F
但是舉證責任在被告身上 拿阿拉哥的例子就是阿拉哥只
09/03 14:55, 18F

09/03 14:56, 3年前 , 19F
要沒被發現電腦有兒童色情或是猥褻兒童的案底
09/03 14:56, 19F

09/03 14:56, 3年前 , 20F
舉證所在敗訴所在 但就B僧來說只要他能證明有被流出對話
09/03 14:56, 20F

09/03 14:57, 3年前 , 21F
那麼阿拉哥不需要證明自己不是 這條也是成立
09/03 14:57, 21F

09/03 14:57, 3年前 , 22F
應該就有證實?
09/03 14:57, 22F

09/03 15:39, 3年前 , 23F
小妹是不是換人了阿
09/03 15:39, 23F

09/03 15:52, 3年前 , 24F
問題阿拉上次就是犯錯被貼上標籤了,單其實嘴砲而已幫QQ
09/03 15:52, 24F

09/03 16:05, 3年前 , 25F
兄弟們,女人飢渴起來,一騎上來「嗆我就是爽」
09/03 16:05, 25F

09/03 16:06, 3年前 , 26F
看我被榨乾的樣子,不可不慎阿QQ
09/03 16:06, 26F

09/03 16:19, 3年前 , 27F
借鏡借鏡QQ
09/03 16:19, 27F

09/03 18:00, 3年前 , 28F
看得我頭好痛,請問你的標點符號要不要開預組找一下
09/03 18:00, 28F

09/04 15:36, 3年前 , 29F
這小妹怪怪的XD
09/04 15:36, 29F
文章代碼(AID): #1VK6P2VJ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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