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rigid designator與definite description
看板W-Philosophy作者blindmelon (democrazy)時間17年前 (2006/10/28 14:45)推噓3(3推 0噓 12→)留言15則, 3人參與討論串28/59 (看更多)
前面(2470)有人在推文中認為Kripke用來反對身心同一論的論證
沒有任何瑕疵,看來可能是我沒講清楚,這邊再多解釋一下。
再簡單重述一下這個問題:Kripke和身心同一論者的爭論主題在於
「痛覺等同於痛覺神經激發」這個命題正不正確?Kripke想要論證
這個命題是不正確的,而同一論者則認為這個命題是正確的。
Kripke的策略是利用嚴格指稱詞理論,把「痛覺等同於痛覺神經激
發」類比為「water等同於H2O」,然後舉例說明前者在其他可能世
界中有可能不成立,但後者沒有這個問題。因此,「痛覺等同於痛
覺神經激發」並不是一個像「water等同於H2O」般的後驗必然真命
題。既然「痛覺等同於痛覺神經激發」不是一個後驗必然真的命題
,那同一論的主張就有問題了。
要反駁這個論證的方法很多,多數人都認為這個爭論仍是個具有爭
議而無確切結論的爭論,例如可以質疑嚴格指稱理論這個被Kripke
預設的大前提是否正確(aletheia在推文中有提到),另外也可以
質疑類比是否正確(前文提過,主要理由是這兩個被Kripke用來做
交互類比的命題中的討論對象其實在本體地位上並不對稱)。
不過即使假設嚴格指稱理論正確,也假設Kripke沒有誤用類比,
Kripke的論證中仍然有爭議。主要的爭議在於Kripke認為「痛覺等
同於痛覺神經激發」這個命題之所以在其他可能世界中有可能無法
成立的理由是因為:當一個人感受到某種和「痛」具有完全相同性
質的「感覺」時,這種「感覺」就是「痛」了,不像當一種「像水
的東西」儘管所有能被覺知的性質都和「水」一樣,卻仍然有可能
是由XYZ所構成而不是由H2O所構成。A1yoshi 在前文有句非常貼切
描述:『現象經驗是「像與現實」重疊的』,但對自然類
(natural kind)的認知就似乎不是了,至少Kripke正是持這樣的
看法。
接下來的問題就出在:Kripke所提出的這個理由是正確的嗎?當一
個人感受到某種和「痛」具有完全相同性質的「感覺」時,這種「
感覺」真的就是「痛」了嗎(IssacStein和realove 有討論到)?
Kripke視之為理所當然,但同一論者可不會這麼這麼輕易就範。同
一論者的反駁策略有很多,略舉兩種:(一)同意這個說法並軟化
自己立場,但仍堅持同一論在我們這個世界中是可以成立的適然真
(contingent truth,A1Yoshi 有提到)。(二)不軟化立場並堅
持Kripke的理由錯誤(前文有提到)。持這第二種策略的同一論者
會認為,Kripke之所認為他自己的理由正確是因為他預設了「痛」
的必要條件和充要條件是人的「主觀感受」,換句話說,只要一個
人「覺得痛」那就是「痛」了。不過同一論之所以會是同一論,正
是因為他們反對這個預設,而認為「痛」的必要條件必須包含「痛
覺神經激發」(McGinn曾提過類似觀點)。持這一觀點的的同一論
者會認為,那些在其他可能世界中「感覺到痛」但卻和這個世界中
有者不同腦(痛覺神經)激發狀態的人,其實感受到的「痛」和這
個世界中感受到的「痛」並不相同。
所以總結來說,Kripke提出的這個用來反駁「痛覺等同於痛覺神經
激發」的理由(理由是當一個人感受到某種和「痛」具有完全相同
性質的「感覺」時,這種「感覺」就是「痛」了),其實預設了
『「痛」的必要條件和充要條件是人的「主觀感受」』,但這個預
設本身就是同一論所不會同意的預設,換句話說,Kripke提出這樣
的理由只是把爭論的戰場從「痛覺是否等同於痛覺神經激發」這個
命題轉移到「痛覺的必要條件包不包含痛覺神經激發」這個命題而
已(這之間還包含了token和type 的兩類爭論,就不多談了)。因
此,許多人都認為這個爭論在目前仍是個有爭議而沒有結論的爭論
(有哪個哲學論證不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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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th is the cry of all, but the game of few.
-- George Berke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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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indmelon 來自: 129.170.79.72 (10/28 15:01)
※ 編輯: blindmelon 來自: 129.170.79.72 (10/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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