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休謨 & 貝克萊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入學考試合格祈願)時間18年前 (2005/11/11 01: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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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lovemayday (龍之家族─小龍包)》之銘言: : 想請問休謨&貝克萊的重要思想是哪些? : 因為借了一些書,但還是看不懂從何抓出重點, : 希望從此版得到答案,謝謝! 關於這兩位先生,您可以參考各種關於英國經驗主義的書籍, 嗯... 因為我不清楚您的背景如何 (是本科生、有興趣自讀還是修課…等) 所以書籍的部分就先不莽撞地提供給您 :) 但史丹佛大學的線上哲學百科辭典可以查詢到很多詞條, 這是一份很好的參考資源,我個人相當推薦。 : 還有,休謨&貝克萊在經驗主義中,有何不同呢? : 煩請大家幫忙了! 在英國經驗主義的傳統當中,洛克的知識論是從觀念出發;對於洛克而言,外 在世界、個人,這兩者都存在,並且人的心靈透過外在世界給予的刺激(洛克採  取的世界觀是粒子論的世界觀,他覺得所有東西都是粒子組成,且這些粒子都具  有POWER )而得到觀念,進而得到知識的。簡而言之,洛克的認知過程像這樣: particles with power  ┌分簡單觀念跟複合觀念    外在的東西─(刺激心靈)→觀念─(心靈對觀念的各種功能)→知識 idea  感覺、直覺、演繹   當然,洛克的知識論還有很多有趣之處可以談,不過這個就先擱著。總之,提  洛克的目的在於先讓您了解,在洛克的哲學當中,是確實有「外在物」存在的。   但到了巴克萊 (因為蔡信安教授這麼翻,所以我習慣也用這個名字,其實就是  貝克萊 ^^") 的時候,他認為這是一種很奇怪的想法:因為洛克在其《人類理解  論》中不斷強調我們對於給予我們刺激的外在物並沒有太多知識(亦即:我們對  於外在世界的本質幾乎沒有知識),人的心靈能認識的,就只有「觀念」(釐清  :觀念並不是外在物,而是外在物所擁有的性質刺激心靈之後,才在心靈中造成  觀念),既然如此,為何洛克又「知道」我們的觀念與事物的本體是有所差別的  呢?必定要同時知道我們所認識的現象以及事物的本質,才能夠分得出來他們之  間其實是有差距的,根據這層矛盾,巴克萊與休謨便不談事物本體的部分,而直  接從觀念的認識上來談。    (   )→觀念→知識   在巴克萊知識論當中, to be is to be perceived ,存在即是被感知,可以  清楚地點出他的認知理論:一物的存在是因為有人感知它,而且人能夠認識的部  分也只有觀念。觀念背後並沒有所謂的「托子」(substratum)。之後,巴克萊對  其哲學有修正: to be is to be "perceivable" ,即「存在是可被感知的」。  他直接從現象的角度來看,人只能獲得觀念(觀念也有分成兩大類,一類是感覺  的觀念,另一類是想像得到的觀念;他用不同的性質去區分兩種觀念的不同,點  出:感覺的觀念是比較可靠的,而想像的觀念則是比較不穩定的。從感覺的角度  出發,由此可知其經驗主義的立場);但這些觀念之間會不會有互相矛盾之處?   一個很有名的故事,是有一天,巴克萊去找他的朋友;之後他在他朋友的面前  踢到石頭跌倒了,於是他朋友就揶揄他說:「對你而言,我們都只能獲得親身經  驗到的觀念,我沒有經驗到石頭,但你確實跌倒了。」巴克萊的回應是:「你也  只是獲得『我跌倒』的觀念(視覺上的)而已。」   要如何保證觀念之間的互相融貫性與確實性,巴克萊引入神的HOLY VIEW來證成  ;即使有某棵樹,全世界都沒有人在感知它,它也在神的感知當中存在,就這麼  簡單。(當然,這還是會面臨很多問題,不過我對巴克萊的認識大概就是這樣,  為求避免理解的錯誤,就不多提)   另外,巴克萊認為我們對於現象的研究目的是在於找出其中的自然律,而這個  自然律則是巴克萊所認定的「知識」。(所被找出的自然律也能夠分別去說明每  個個別的現象,這是融貫論的立場)   接下來,休謨的知識論則非常特別。簡單的圖表如下:   ?God? -->  ?Object? --> impression of sensation ?mind? -->  (印象)   簡單地說,對於觀念取得,我們所能夠得到的就是從觀念映入心靈的時刻開始  。我們不知道這個觀念是哪兒來的,可能是神、是外在物,或者是心靈所創造,  總之,從觀念映入心靈之後,我們再由記憶抽出觀念加以作用。   比較特別的地方是休謨對於因果論的懷疑,他認為我們對於「因果關係」其實  都只是臆測。例如說,當我用球杆撞A球,A球「受到球杆的撞擊」而開始移動  ,通常我們會認為,A球移動與球杆的撞擊是有關聯性的(即:互為因果),但  是休謨則認為,我們只是看到球杆與A球互相非常接近,但並沒有得到它們真的  撞擊的 impression of sensation,所以這層因果律只是我們的自行演繹罷了。  對於事物彼此之間作用的POWER ,我們是一無所知的,也因此休謨在因果關係上  抱持著懷疑論的態度。   其他與休謨知識論相關的還有自然化主義,但他的自然化主義與當代Quine等人  的理論並不全然相同。休謨的自然化主義主要討論的是:雖然對於power 我們並  不能了解,但是我們還是可以透過比較commensense 的角度來建構科學。(他自  己也寫道,這種哲學性的探究會造成人生的痛苦XD一般生活上是不需要的)   巴克萊與休謨的經驗主義之差主要在於觀念的來源。巴克萊的理論是認為我們  所認識到的觀念都是一束一束的,但在那下面並沒有托子的存在(bundle theory)  ,至於為什麼某些觀念就是會在一起,這就與Holy View有關了。但休謨則否定我  們能知道觀念來源的看法,觀念從一開始就是透過經驗而得到的impression of sensation,之後再從記憶當中抽取去做各種認識。這是從獲取觀念的角度來討論。 -- 希望這樣的說明,您能夠大致知道英國經驗主義傳統的脈絡 :) 我一直在學習怎麼把理論講得清楚又簡單... ^^" -- ┼─────────────────────────────┼ What makes Philosophy Philosophy is what makes you think something and Love the Wisdom.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0.14

11/11 21:45, , 1F
講的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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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3SuIAFR (W-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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