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醫生有告訴病人實情的道德責任嗎?
※ 引述《Tendresse (回去的路很遠嗎)》之銘言:
: ※ 引述《chcl (耶穌 最好的朋友)》之銘言:
: : 雖然感覺說這是報告題
: : 不過還是講一下
: : 我覺得正確的說法
: : 應該是病人有知道病情的權利(不是義務...所以病患可以拒絕被告知)
: : 但是也要考慮到文化上的因素
: : 有些文化也許家屬佔的地位會更重要
: : 至於為什麼病人有這種權利
: : 我想去圖書館找書可能比較快:p
: 這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
: 在病人成年意識清楚精神狀況許可的前提下
: 醫生有告知病人的義務
: 病人有知病的權利 當然病人可以放棄
: 當然告知的方式可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異
: 這與大病小病無關
: 是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醫生有告知的義務來自於尊重病人的自主權
這兩種不必然有你講的關係吧
醫生告知的義務可能不源自於尊重病人的自主權
因為醫生掌握許多比病人關於病情更專業的訊息
爾病人往往並不關心這一類的專業訊息
譬如對於一項手術 病人考慮的是治癒率與費用
但醫生考慮的是病人的肉體與精神是否適合接受此種手術
在此狀況下 醫生告知病人的資訊了超出了病人自主所必須的資訊
我想告知的義務可能是源自於醫生這角色接受訓練時所受的教育
或是應盡的社會期待
甚至是這種告知本來就是一位醫生 身為醫生所應盡的本分
當然所謂告知是要講多少 那是極需要界定的
因為一方是專業 一方是非專業 到底要醫生告知到什麼地步
是所有手術細節與法律相關的部份? 還是僅僅解說費用, 風險與治癒率而已?
個人認為這才是在應用時比較需要討論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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