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isen持續多量信件挑釁及騷擾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tisen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款第一目、第三目之規定,處罰單 二 張。
判決理由:
1. 被檢舉人於信件中之"無能、你還是個賣屁股的呢、我說你賣屁股就是賣屁股啦
、不需要證據,你怎麼看都像是賣屁股的XD、屁股王XD"等文字,
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違反使
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規定。
2. 按『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屬其他違規行為,
此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定有明文。本案被檢舉人
大量發送信件予檢舉人,應亦已違反此規定,應予處分。
3. 綜前述,合處被檢舉人罰單二張之處分。
4.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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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5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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