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檢舉bod58812010公然侮辱濫用醫療版作괠…

看板Violation作者 (一直微笑)時間15年前 (2010/08/08 20: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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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d58812010 (寒夜之哀傷) 看板 Doctor-Info 標題 [情報] 致各位烈士! 時間 Fri Aug 6 20:35:20 2010 ─────────────────────────────────────── 佛地魔王一定會回來 烈士們! 當你收到單子時 不要怨恨警察 他們也是被逼的 當回應時 1.請"針對問題"作回答 2.保留法律追溯權 3.不要帶髒字 最後他的文章風格相當鮮明 再次出現時 煩請相互提醒!!! 另外 似乎台灣史上並未出現PTT鄉民聯署提告!!! 對他這樣的行為 造成許多人的困擾 大家請各自準備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247 推 mark89:God bless you...... 08/06 21:23 → enos:我比較擔心會收到大便..... 08/06 21:37 推 hoboks:免費給你們諮詢 08/07 01:04 → bod58812010:應該可以以隱私權的名義 要求檢察官處分書上不可註明 08/07 03:07 → bod58812010:個人資料 08/07 03:08 推 CKun:簽到! 08/07 10:42 推 hoboks:沒錯 同意四樓觀點 隱私權是憲法給予的保護 不可被姦人得逞 08/07 18:59 噓 birdlaysers:『奸』人...= =,國文可不可以好一點 08/08 04:51 → birdlaysers:請問一下,hoboks憲法第幾條保護隱私權了?= = 08/08 04:53 推 mark89:第十二條秘密通訊應該就算是了吧 呵呵 08/08 06:22 推 enos: ^ 地球 中華民國的憲法 08/08 10:43 推 hoboks:姦人賤人奸人不都一樣 08/08 12:06 推 hoboks:想了解隱私權在釋憲實務上的發展 可參閱憲法22 釋字293 603 08/08 12:17 → hoboks:585 檢察官無權當姦人(泛指一般濫行訴訟之人)打手 08/08 12:18 → hoboks:幫賤人(泛指藉由濫行訴訟取得個資)拿到對方隱私資料 08/08 12:19 推 priorart:有h大出面就安啦 搞不好還能反訴一些罪名... 08/08 13:51 → bod58812010:咳~就說了 哈利波特的閃電紋痛了一下 08/08 19:24 噓 birdlaysers:既然知道秘密通訊幹嘛還發在醫療版讓他可以多告你們 08/08 19:54 → birdlaysers:這不是個人版...我到覺得你們不是好人...假公濟私 08/08 19:55 → birdlaysers:你們寫的『姦人賤人奸人』公然侮辱他可以多告你們一條 08/08 19:58 → enos:"佛地魔王" 可以告人?? 樓上 小說雖說有電影化 08/08 20:09 → enos:這是入戲太深嗎........ 08/08 20:10 文章代碼(AID): #1CN06AY0 (Doctor-Info) [ptt.cc] [情報] 致各位烈士!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octor-Info/M.1281098122.A.88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元 │ 佛地魔王是用來形容壞人,算不算由法官來決定,但是『姦人賤人奸人』就已經是公然 侮辱了,嫌錢多就繼續違法吧,我倒是很想知道hoboks是不是大律師,半年內的拘役 他大概有錢可以不用坐牢,其他人不一定有錢,再加上登報道歉,你們要準備很多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40.14.44 thinkstraw:轉錄至看板 PttPolice 08/08 20:15 ※ 編輯: thinkstraw 來自: 114.140.14.44 (08/0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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