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長時間不在美國 如何維持身分

看板VISA作者 (Savannah)時間7年前 (2016/10/28 04: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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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mp212 (BMP)》之銘言: : 這個問題想詢問大家 : 在台灣或者其他國家 : 受雇於美國公司 : 這個報稅的問題 : 爬文大家已經討論不能用payroll : 公司老闆說用contractor的名目報稅 : 這樣子人在國外受雇於美國公司的contractor : 會不會被美國IRS認定是非法工作 不會,美國勞工部的政策是沒有工作權的人不能影響美國的就業市場條件。 https://www.foreignlaborcert.doleta.gov/hiring.cfm 美國企業以員工名義聘請海外人士於海外工作,需要注意當地的勞動法規 http://www.bullivant.com/Hiring-Foreign-Workers : 如果會 還是要尋求其他名目來報 : 這問題其實也很重要 : 不小心踩到IRS的紅線 : 以後就別想去美國旅遊了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當然不可以,因為這是跟美國人搶工作。 : : 不一樣。這種人力外包的操作方式是 B2B,美國企業對印度企業,印度企業再發 : : 薪水給印度員工,跟美國企業直接發薪水給印度員工不同。 : : 回過頭來說,如果原PO的老闆願意把錢先給國外合作的單位,再由國外單位發放 : : ,就沒問題。總之原PO不能「直接」領美國薪水,要變成間接方式。 : : PayPal這邊的確可能有漏洞,但 IRS往往擴張解釋,他不爽找上門你要跟他告。 : : 邏輯不通,越來越多人這樣做不代表這種作法就具有正當性,適法性和多少人這 : : 樣做並沒有邏輯關係,總之沒被抓到就沒事。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7.110.83.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77601927.A.8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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