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OPT ] EAD卡補辦 要求Additional Evidence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Greenpasture (宇)》之銘言:
: :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第一張EAD卡被郵局寄丟
: 文章內容描述不太清楚,而且有矛盾的地方。原 PO 應該是 F-1/OPT的 EAD卡被
: 寄丟,然後申請補發這樣而已。
是的 抱歉我以為EAD卡只有一種,沒講清楚抱歉
: : 然後二個多月前申請replacement結果到今天才說需要additional evidence
: : 但USCIS又不在網路上說到底要補什麼,只有說已寄平信通知要補的
: : 我查了一下,極有可能是我的i-94在USCIS收到時已經過期,因為我那時候趕著要補辦
: : 所以只好先硬著頭皮用那份快到期的i-94
: 疑問: F-1身份的 I-94 效期是 D/S,理論上 I-20 只要有更新就沒有過期的問
: 題。
I-20有在我補辦EAD卡的時候更新了,但是上面寫我2015/3/20 畢業
所以才不知道I-20算不算還是有效的?
: : 假如收到信真的是要補寄i-94 那我還會面臨一個難題,就是新的i-94又快到期了(8/31號)
: : 那這個i-94還會更新嗎? 我現在已經畢業了,然後opt的三個月失業期限也到了
: 疑問:如果確定 OPT申請有通過,則開工日期會是1.申請人自選;2. UCSIS審核
: 通過日,兩者之中晚的那一個,超過這個日期後你具有合法的工作身份。
: : 這樣我會不會就不能得到那張補辦的EAD卡了,真的是超級擔心
: : 另外我查了版上大大的說明,發現有i-9 rule可以用
: : 寄信給公司他們說我可以上班,但其實早就過了三個月的期限
: 如果你 OPT開始日後的 90 天內沒有向學校回報有工作,則失業累計達 90 天時
: OPT立刻中止同時失去身份,也沒有 60 天的 grace period 可以用。
我有回報有工作,但我是在暫時的掛名公司工作這樣
我之所以寫早就過了三個月的期限是因為對方會不會認為我在掛名的公司也不算合法
因為沒有EAD卡這樣
: : 這樣還可以上班嗎,我老早就拿到offer但一直等EAD卡到現在
: : 真的好痛苦啊啊QQQ 麻煩大家可以的話回答我一下那個i-94的問題好嗎 謝謝了
: 請向學校查詢 SEVIS系統狀態,如果已經是「終止 (terminated) 」,則你已經
: 失去 F-1/OPT身份,必須立即離境,有沒有拿到 EAD卡已經不重要。
: 如果還是「有效中 (active) 」,且失業天數未達 90 天(上文敘述說超過),
: 則還有救,趕快請學校回報,然後用 I-9 receipt rule 開工,同時請學校協助
: 跟 USCIS交涉 EAD卡的問題。
謝謝你的回答,想請問一下SEVIS系統是在網路上就可以查到嗎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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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0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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