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B1/2] 帶配偶小孩出差 如何證明無意移民?

看板VISA作者 (JANE)時間9年前 (2015/04/06 01:21), 編輯推噓5(5026)
留言3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第一次要去美國出差約五個月 怕寂寞所以帶著先生跟小孩 (先生工作彈性;小孩還沒上幼稚園) 看到核發簽證時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美國海外具有的約束力 能足以迫使他們在短暫停留後離開美國。" 雖有穩定工作 薪水也不錯 也有存款 但是夫妻名下都沒房子 這樣會不會覺得證據太薄弱? 因為連自己都覺得好像不回來也沒關係... 雖然真的沒有打算移民 請大家幫忙建議一下還有沒有什麼事情是可以輔助證明的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98.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8254510.A.636.html

04/06 01:28, , 1F
不如說明一下為何出差期間會這麼長?
04/06 01:28, 1F

04/06 01:38, , 2F
是去做資訊系統導入的顧問服務 專案時程需要這麼長~
04/06 01:38, 2F

04/06 03:24, , 3F
基本上你是去工作,不應該使用觀光商務簽證
04/06 03:24, 3F

04/06 03:25, , 4F
L1B簽證比較適合你
04/06 03:25, 4F

04/06 10:51, , 5F
貴"公司"人資不懂這?
04/06 10:51, 5F

04/06 15:04, , 6F
自己先出去 先生帶小孩用免簽去中間三個月
04/06 15:04, 6F

04/06 15:05, , 7F
前後各一個月單獨一人 沒那麼糟 卻省很多麻煩
04/06 15:05, 7F

04/06 15:50, , 8F
我覺得原po自己的簽證比較需要擔心
04/06 15:50, 8F

04/07 08:50, , 9F
有聽說過拿B1說自己要停留超過三個月, 被帶到小房間問的情況
04/07 08:50, 9F

04/07 11:07, , 10F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我是要去客戶那邊 這樣應不能L1B?
04/07 11:07, 10F

04/07 11:08, , 11F
且我們公司不大,通常"人資"的腳色只是經手而已
04/07 11:08, 11F

04/07 11:10, , 12F
j大的意見我會參考,謝謝
04/07 11:10, 12F

04/07 11:13, , 13F
我想我應準備專案時程計畫證明我真的需要這麼長時間
04/07 11:13, 13F

04/07 12:33, , 14F
這不是你需不需要那麼長時間的問題,而是B簽不是給你這樣用的
04/07 12:33, 14F

04/07 12:34, , 15F
去簽用途不符的簽證等於是捐錢..
04/07 12:34, 15F

04/07 15:03, , 16F
請問k大為何說B簽不能給我這樣用的呢?我看美國國務院
04/07 15:03, 16F

04/07 15:04, , 17F
的網站提到B1的第一條就是
04/07 15:04, 17F

04/07 15:04, , 18F
"consult with business associates"
04/07 15:04, 18F

04/07 15:04, , 19F
這就是我要去做的耶 我的job title是consultant
04/07 15:04, 19F

04/07 15:06, , 20F
這樣有幫助嗎?
04/07 15:06, 20F

04/07 15:19, , 21F
不然我應該要申請哪種呢...?
04/07 15:19, 21F

04/07 23:22, , 22F
看了一下除了 B簽證之外沒其他適合的簽證,但因為目前通
04/07 23:22, 22F

04/07 23:22, , 23F
過難度提高,你除了必須證明沒有移民意圖之外,還要自圓
04/07 23:22, 23F

04/07 23:23, , 24F
其說捨ESTA就 B-1 簽證的理由
04/07 23:23, 24F

04/08 00:40, , 25F
一般來講去做顧問/產品支援,不會被預期應該待那麼長時間
04/08 00:40, 25F

04/08 00:41, , 26F
提供整個專案的詳細計畫應該會有用
04/08 00:41, 26F

04/08 00:41, , 27F
另外薪資/出差費用的安排最好也請公司詳列
04/08 00:41, 27F

04/08 00:42, , 28F
只能說你的需求雖不是直接違法 但是在審查的心證上很不利
04/08 00:42, 28F

04/10 06:32, , 29F
我朋友帶著待產的妻子和小孩申請有通過 他的名義是受訓
04/10 06:32, 29F

04/10 06:33, , 30F
妻小一起去的理由是 因為受訓期間會生 他必須要照顧妻小
04/10 06:33, 30F

04/10 06:34, , 31F
既然他不能在台灣就只能把妻小一起帶過去
04/10 06:34, 31F
文章代碼(AID): #1L8MykOs (VISA)
文章代碼(AID): #1L8MykOs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