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ESTA] 出境再入境

看板VISA作者 (Savannah)時間9年前 (2015/02/27 03:0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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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ncywang ()》之銘言: : 藉這串討論請益, 家父家母一月底剛從美國回台灣(入境美國89天) : 現在家人又希望他們三月初能再過去幫忙照顧寶寶(中間才隔一個月) 風險超級高,要有被移民官仔細盤問的心理準備。如果無法生出能夠自圓其說的 旅遊計畫建議還不要闖,失敗率非常高。 ESTA 依照規定是商務觀光,不是拿來 替家人照顧小孩用的。 : 家人只辦到綠卡, 還不是公民, 所以父母應該也不能依親吧? 不能。 : 家人還提到中國留學生爸媽很多都延期再延期的, 我想是指B簽證吧? B簽證只能延期一次。 : 而且延期不是會影響以後簽證拒簽率嗎? 看情況。 : (當初爬過板上討論實行ESTA後銀髮族很難過B簽證的文所以爸媽沒去辦B簽證) : 請問可行的做法是: (已提醒他們不能說去照顧寶寶的) : 1.買三個月機票, 看境管能不能給三個月停留期(連上次加起來總合六個月在美國) : 有的話就待80日, 下次等個一年半再去美國 : 給低於90日, 就改機票早點回來 看到這種擺明要濫用的應該不會有太好下場,因為實在太沒誠意了,失敗率大概 九成九,可能拒絕入境,也可能給很短期限要求限期離境。 : 2.買一個月機票, 如果境管給三個月就改機票(可延期)待60~80日, : 如果境管只給一個月就一個月到乖乖回台灣(這樣一年後可再去嗎?) 一年後的入境應該沒問題,只是你這次得要能成功入境才算數。 : 3.如果以上成功率都不大, 請問最壞有可能會被遣返嗎? 或是影響以後簽證? 最壞情況當然是拒絕入境,因為濫用 ESTA 的嫌疑太大,從去年11初月起算到今 年 3月初,總共 120天左右的時間兩人在美國待了 90 天,超過 50%,相當不安 全。按照停留比例不超過 50%的判斷標準,要到 5月初再入境會比較安全,屆時 是總共 180天待 90 天。 拒絕入境的話對以後再來美國非常不利。但幸好你家人已經有綠卡,萬一父母黑 掉,還可以日後靠歸化成公民的家人替父母辦依親移民漂白回來。因此這條路不 是不能試,而是萬一失敗會很辛苦但不會完全絕望。 : 先謝謝板上各位大大了~ -- 「就讓歷史記上一筆-當美國人民在哭求經濟援助的時候,吉米.卡特先生卻躲 在字典裡面。好吧,如果他無論如何都要定義(什麼叫做蕭條)的話,我就給 他一個:所謂的經濟衰退,是指當你的鄰居失業的時候;所謂的經濟蕭條,是 指連你也失業的時候;而所謂的經濟復甦,則是指卡特失業的時候。」 -隆納.雷根 美國第40任總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7.110.115.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4977297.A.052.html

02/27 16: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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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xssH1I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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