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J2問題
→
05/29 13:41,
05/29 13:41
→
05/29 13:43,
05/29 13:43
→
05/29 21:32,
05/29 21:32
已經有回了,審查期間兩到三個月,通過後延長到申請日起算起的六個月為止。
你太太既然不想搭飛機,我猜你們應該是想留在美國待產,目前懷孕六個月,代
表預產期在四個月後,也就是10月。在 6/18 前申請 I-539的話,結果大概在 8
月底到 9月中出來,如果沒過立刻失去身份,必須離境;如果通過則可以合法以
B身份待到 12/19,因此對她而言最好能夠通過,否則很麻煩。
由於 Grace Period 到 6/18 ,你太太必須在這個時間點之前提出 I-539申請,
否則因為失去合法身份會無法申請 COS。
至於你,既然目前的學校不願意協助轉換,你唯有回台灣重辦 J-1簽證一途,你
沒有說明 J簽證的詳細類別,無法判斷你是否受到 J-1 Research Scholar/
Professor 的12/24 Bar 限制。
→
05/29 21:33,
05/29 21:33
→
05/29 21:34,
05/29 21:34
→
05/29 21:43,
05/29 21:43
如果你太太有 B-1/B-2簽證的話,出境到加拿大再入境有機會取得 6個月的停留
期,但也有可能拿不滿 6個月。 I-539境內轉換好好弄應該是比較妥當的選擇,
因為只要通過就一定有 6個月停留期。
--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 ★(_ _)( \( )( \/ )( ___)( \( )(_ _)( _ )( _ \
o _)(_ ) ( \ / )__) ) ( )( )(_)( ) /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54.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01382802.A.F18.html
→
05/30 01:29, , 1F
05/30 01:29, 1F
→
05/30 01:30, , 2F
05/30 01:30,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