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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北美] J1/J2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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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啊,沒人規定免簽就不能生小孩。只是你因為太太懷孕六個月不想讓她. 搭飛機,可是又要回台灣辦簽證再赴美。懷孕六個月時不想冒險搭飛機但七個月. 或八個月為了生美國人搭兩次越洋航線就沒關係?一般都是越接近預產期風險越. 高,你們怎麼剛好相反?這是我們不懂你邏輯的地方。另外就是 ESTA 只能待90
(還有95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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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舊文,整理了一下你的狀況. 你本來是讀LLM,現在要到新學校讀JSD (SJD). 看起來你是學生身份,但不知為何要使用J-1身份而非F-1身份?. 是因為獎學金的關係嗎?. 看起來你不受12/24 Bar的限制. 所以一個可行的做法是:. 兩人在grace period結束前境內送出I-539
(還有69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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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回了,審查期間兩到三個月,通過後延長到申請日起算起的六個月為止。. 你太太既然不想搭飛機,我猜你們應該是想留在美國待產,目前懷孕六個月,代. 表預產期在四個月後,也就是10月。在 6/18 前申請 I-539的話,結果大概在 8. 月底到 9月中出來,如果沒過立刻失去身份,必須離境;如果通過則
(還有56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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