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如何在美停留四個多月?

看板VISA作者 (2266)時間11年前 (2014/02/14 03:4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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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我老婆(辭職,H1剛被取消)和我兒子(美國公民) 我(OPT)預計今年7月中返台定居工作 老婆兒子都在台灣過年 機票是3月初返美 如果想要合法待4個多月 下列選項何為最佳解? A 老婆用電子簽入境 中途去加拿大一周 再返美重算入境時間 B 老婆申請F2 但只能用這次 C 老婆申請B1/B2 可待6個月 D 延機票4月飛美 用電子簽停三個月 E 老婆6月獨自返台 電子簽停三個月 F 其他解? 還是希望能七月一起返台 所以選項E可能是最差結果 不過最省錢 -- posted from android bbs reader on my motorola XT603 https://market.android.com/details?id=com.bbs.reader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87.1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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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是你六月結束,全家三個月後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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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看起來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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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不可行 C 應該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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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可能到七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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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跟租約都到七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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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_I6okC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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