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epurple (*)》之銘言:
: 在AIT網站上必要文件說明有一點
: 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並請附戶籍謄本
: 我的狀況是這樣:
: 小學時改過名字
: 但第一本護照(也就是現在使用的)已經是新名字了
: 只不過戶籍謄本上還是會有註記過改名
: 請問
: 這樣的情況
: 有要特別在DS-156的第九項填寫嗎?
我當初也有問AIT 他是說有改過就要填
基本上只要改過名 就是要申請戶籍謄本
因為我也是跟你一樣的情況
我的第一本護照也是我後來的名子
只要去區公所申請中文的就可以了
因為辦美簽又麻煩又貴 總不想再跑一次補資料或是有的沒的事情
這是我上次辦美簽的經驗 提供你做參考了喔
希望你辦美簽一切順利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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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4/07 00:1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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