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小時候改名填B1/B2申請表
在AIT網站上必要文件說明有一點
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並請附戶籍謄本
我的狀況是這樣:
小學時改過名字
但第一本護照(也就是現在使用的)已經是新名字了
只不過戶籍謄本上還是會有註記過改名
請問
這樣的情況
有要特別在DS-156的第九項填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11.9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