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 extension 出境
※ 引述《stefany ()》之銘言:
: 我現在的情況是 我的opt在09年2/25就開始了
: 所以2/24/2010到期
: 我還留在美國的原因是從opt開始我就有employed 一值做到12/31/09
: 之後另外找新的工作
: 目前手上已經有offer
: 新的公司是有everify的
: 所以它可以幫我延長opt 到04/2010年申請H1
: 這段時間就是從grace period去扣
: 那我的問題是
: 在我還沒有辦opt extension以前 我可以回台灣再入境嘛?
: 就我所知我最好先從學校得到新的I-20
: 裡面的opt expire date已經更新過了
: 有這份I-20
: 帶著還是舊的EAD card/offer letter/passport
: 這樣會有問題嘛?
: 還是說最好都等到新的EAD card下來以後再出境?
辦理opt-extension申請新的EAD卡的文件有一項是I-94整反面影本
不太清楚當移民局審理案件的時候會不會同步跟海關確認I-94狀態
要不然文件都可以請他人代為辦理,EAD卡審理時間大約3個月(從收件日期計算)
不過還是建議等拿到新的EAD卡拿到手再出境比較安全
入境的時候有相當大的機會會被請去小房間,東西帶齊全一些比較妥當
PS.當初學校一直沒有變更SEVIS狀態,從此每次進美國都被招待去小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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