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寒假去美國找朋友
1有正當工作而且還在職,我覺得被拒簽的機率很小
2面試官根本搞不清楚那是飯店地址還是你朋友家地址
,可是你一定要填地啦。不能空在那裡唷,,寫你朋友家地址就可以
3 財力證明包括不動產例如房子車子保險單,在你名下都算 薪資轉帳證明,
基本上我覺得你的東西很充足,沒有不過的理由
4他問你到美國的目的就是拜訪朋友和購物.....
※ 引述《summer3315 (開始集氣!)》之銘言:
: 我的工作是國中老師
: 寒假打算去美國找朋友
: 照理說應該是不會被拒簽
: 但我姐說 他要拒絕你甚麼都可以當理由 冏
: 所以還是戒慎恐懼上來問了各位前輩
: 請問在DS-156上面 在美國停留的地址那欄
: 我應該寫我朋友的地址嗎
: 還是空著就好?
: (因為聽說如果有朋友在美國 被拒簽的機率比較大)
: 如果面試官問我去美國幹嘛
: 我想跟他說 去自由行 跟當地的團 然後順便找朋友
: 這樣會不會好一點呢?
: 現在我手邊準備的資料有 1.護照 2.財力證明 3.工作證明 4.畢業證書 5.教師證
: 6.劃撥收據
: 請問還有沒有需要準備的有力證明呢?
: 謝謝各位了 祝大家簽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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