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寒假去美國找朋友

看板VISA作者 (開始集氣!)時間17年前 (2008/10/14 17:2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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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是國中老師 寒假打算去美國找朋友 照理說應該是不會被拒簽 但我姐說 他要拒絕你甚麼都可以當理由 冏 所以還是戒慎恐懼上來問了各位前輩 請問在DS-156上面 在美國停留的地址那欄 我應該寫我朋友的地址嗎 還是空著就好? (因為聽說如果有朋友在美國 被拒簽的機率比較大) 如果面試官問我去美國幹嘛 我想跟他說 去自由行 跟當地的團 然後順便找朋友 這樣會不會好一點呢? 現在我手邊準備的資料有 1.護照 2.財力證明 3.工作證明 4.畢業證書 5.教師證 6.劃撥收據 請問還有沒有需要準備的有力證明呢? 謝謝各位了 祝大家簽證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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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的薪資單帶去.教師聘書帶去.薪資存本還有規定要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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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5:10, , 2F
不用擔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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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聽說通過率是99% 因為他知道你一定會/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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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z6KaY0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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