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h1 Gap

看板VISA作者時間18年前 (2007/07/15 09:4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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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uittea (愛喝茶的Claire)》之銘言: : 不好意思,比較適合在這發問,所以轉過來了。 你編輯後的文章,ptt看不到原文,現在才看到 : 感謝版主的回答,我今天電話緊盯著我的律師,他在我下班前才終於打來, : 說他問了其他律師,的確,依照法律,我在Gap期是沒辦法合法留下,所以我必須在7/15 ^^^^^^^^^^^^^^^^ 果然是位不專業的律師 : 出境,我和秘書都很生氣,氣他要我們緊盯著才認真的審視我的案子, : 總之,我明天就要去加拿大, : 但我還是想儘快回來,因此希望在多倫多辦美國的觀光簽證,我的律師說這是可行的, 實際上成功的機會極小; 你的案例一點也不像是正常的赴美觀光客 還有,在加拿大光是要排到時間預約美簽就要費一翻功夫 : 但我現在查了一下,發現是不是很有可能失敗呢?因為我好像沒有充足理由辦b1/b2? 沒錯 : 請問有人有在H1-b pending時辦b1/b2成功嗎? : 再來是,請問在4/1左右寄H1-b申請的人,都已經審核通過了嗎? : 因為我還沒有,加上律師搞這個烏龍,突然有點擔心.... 你也只能慢慢等結果了 --------------------------- : 這個比較適合visa板 : : 我想請問的是OPT失效後、H1-b拿到前的身份, : : 原本我的律師都跟我說,因為我正在申請H1-b,所以即使OPT失效還是可以合法留美, : : 只是不能工作, : 非常有爭議的說法。 : 大部份律師都認為這段時間不能合法居留,除非有別的身份可轉換 : : 我的OPT在5/15到期,也就是Grace Period在7/15結束, : : 那麼7/16到9/30那段時間,便是一個大空檔, : : 雖說7/15眼睜睜就要到了,我因為律師的一番話,完全沒打算離境也沒有申請 : : B1或F1身份(律師還說,一個人不能同時申請兩種身份,加上我這段期間有工作但不 : 沒這回事,同時申請兩種,是會造成複雜性,但沒規定不行 : : 領薪,也怕若回台灣幾個月回來後工作接不上,所以決定不回去) : : 但今天朋友打過來說他準備離境了,上來又見到大家在Gap期紛紛申請其他簽證或回 : : 台灣工作,心裡覺得毛毛的... : : 所以想請問,依照我的方法,真的可以合法留下嗎? : 不行 : : 剛剛上網查,過去移民局是會宣布H1-b pending的人還可以留下, : 只有第一年有發備忘錄通融,其他年通通不行 : : 另有律師在網上寫道:移民法規定,若在前一個身份逾期前,提出下一個身份的申請, : : 便可以合法留下。 : 不適用這個情形 : 因為你的新身份在10/1前無法生效,移民局通常不會批準這樣的人的轉換申請 : 這件事的關鍵是,你收到H1申請的I-797了嗎? 上面有沒有附I-94? 多半沒有, : (因為這段時間沒有合法居留的方式) : 正常情形下,你要回台灣AIT辦美簽,你的H1才會生效 : 當然,若你的I-797有附I-94,請詳讀,很可能你可以留下 (但一樣不能工作) : : 但是今年有關pending身份可留下的公告還沒出來。 : 一般認為今年不會有公告的,去年也沒有 -- 我的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參(ptt3.cc) ◆ From: 70.137.157.214

07/15 09:55, , 1F
原來ptt看不到修文.@@.我現在的律師是老闆的朋友.公司要
07/15 09:55, 1F

07/15 09:55, , 2F
辦H1都給他辦 Orz...謝謝你的回答!
07/15 09:5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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