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想請大家幫忙回答一下:
公司委託律師幫我申請的H1-B已經下來,在律師寄給我的文件裡,包含了
申請H1B要用的I-797B跟I129還有當時他們file的LCA.
可是我給他們我的資料時,有包含我老婆的護照等等的資料.但是我收到的
approval notice只有我的.查AIT網站時有說,申請H4簽證要攜帶
"美國 USCIS 核發給H-1B持有人或H-4申請人的核准通知書(I-797A或I-797B)。
若H-4申請人已經取得自己核准通知書,除了必須帶自己的通知書,也必須帶來H-1B
持有人的核准通知書。"
看以上的說明,H4申請者有可能不用攜帶自己的核准通知書.這邊請教
各位幾個問題:
1.是不是只要帶我們的結婚證書及我的approval notice就可以幫我太太
申請H4?
2.H1B只能允許我在生效前10天入境.我已經在之前申請過觀光簽證,還沒過期.
在申請H1B前,我可否持觀光簽證入境美國?(還是假設我八月要去美國,等觀光
回來後再申請H1B?)
3.我多早可以拿著approval notice去辦H1B?
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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