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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H1B 以及 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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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時間18年前 (2007/05/08 15: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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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要去觀光,當然沒問題. 若護照上有兩個簽證,理論上也可以先以觀光簽入境,(真的要觀光). 接著出境到加/墨,再以工作簽證入境,開始工作. 回台灣辦簽證當然也很好通常可以提早兩個月左右去辦簽證,時間到了才能入境. --. 我的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I.時間18年前 (2007/05/08 15: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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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問題想請大家幫忙回答一下:. 公司委託律師幫我申請的H1-B已經下來,在律師寄給我的文件裡,包含了. 申請H1B要用的I-797B跟I129還有當時他們file的LCA.. 可是我給他們我的資料時,有包含我老婆的護照等等的資料.但是我收到的. approval notice只有我的.查AIT網
(還有29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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