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原都更建商,尋找建商合作?
2022年10月07日更新
https://imgur.com/FlyhRKp
都市更新處駁回 原建商的事業計畫。
我打了三通電話:
01.和新建設_鄭o淙_0918-2xx-xxx
得到回答如下:
--> 鄭總經理任職別間公司,
合建計畫有心無力。
但整個事業計畫只有鄭總經理知道。
02.都市發展處_王鴻軒 承辦人_02-2781-5696 轉 3064
得到回答如下:
--> 改建計畫一切『歸零』,
但還是有 訴願期 需要等待。
03.朱文熙建築師事務所_朱先生_02-8911-1290
得到回答如下:
--> 2022.09.28 都市更新處的會議,
接電話的 朱先生 也有參加,
但事務所只規劃建築,
(中間朱先生不厭其煩的分享很多經驗)(謝謝朱先生)
後續,
仍須以 住戶 對 建商的合約為準。
請問 地主 vs 和新建設 的合約算 解除了嗎?
======以下是 上一篇文章 的內容==============
: 地點:台北市萬華區
: 更新案件進度詳細資料
: https://gis.uro.taipei/r_progress_detail.aspx?case_id=10410301
: https://gis.uro.taipei/r_progress_detail.aspx?case_id=10410302
: 前提說明:
: 11. 和新建設從 2008/10/30 劃定。
: 官方網站
: https://hhcom.com.tw/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https://imgur.com/7FrUv5b
: 經濟部商業司
: 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 https://imgur.com/xNwJoWc
: 12. 合約內容無雙方合約截止日期。
: 13. 2021年開始,由 住戶 自行發起換建商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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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rban_Plan/M.1665122510.A.7CD.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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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 alenhuang大大的回答。
建商已經 實施 訴願救濟。
2023.01.01補充後續進度
21.
我在 2023.01.03 晚間 PM 19:00,
打電話給 和新建設_鄭o淙_0918-2xx-xxx,
鄭o淙表示:
21-a.
他現在已經離開和新建設。
21-b.
目前擔任 傳x璽公司 總經理。
21-c.
和新建設已經在30日內提起訴願。
21.d.
如果訴願敗訴,
和新建設將啟動行政訴訟。
22.
我在 2023.01.04 下午 16:00,
打電話給
都市發展處_王鴻軒 承辦人_02-2781-5696 轉 3064,
承辦人表示:
22-a.
都發處 確定已經駁回和新建設的申請案。
22-b.
和新建設 也確定已經提交 訴願書 送達 內政部。
22-c.
地主 與 和新建設的合約是否失效?<--不知道。
23.
我在 2023.01.04 下午 16:30,
打電話給 內政部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總機:1996 內政服務熱線;(02)8195-8151
透過總機轉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 分機很神秘,不可以告知 @.@ )
https://aarc.moi.gov.tw/Case
電話那頭是一位約50歲男性的聲音,
50歲男性表示:
23-a.
訴願者本人才可以查詢相關資料。
包含 訴願是否送達、訴願進度、訴願結果。
23-b.
法律規定一般訴願審議時間為
3+2個月內,必須審議完畢。
23-c.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只處理層級『府』以上的『函』。
24.
根據 地主S小姐 單方面的說法:
24-a.
都發處駁回和新建設的計畫書後,
地主與和新建設的合約自動失效。
24-b.
台北市某議員也同意 24-a 的理論。
24-c.
(地主)發起人的朋友(律師)也同意 24-a 的理論。
24-d.
(地主)發起人的朋友(政府官員)也同意 24-a 的理論。
24-e.
所以,從現在開始,
我可以放心與其他建商簽約。
24-f.
和新建設的容積率算錯,
理論上只有 300%的容積率,
和新卻算成 600%的容積率。
--> 這點我相當質疑,
因為有送件到 都更處 作審議的動作,
怎麼可能 都更處 沒發現?
24-g.
xxxx建設本來欠 (地主)原發起人 W先生 300萬元,
期間xxxx建設還了 100萬元,
目前尚欠 W先生 200萬元。
--> 這點,我怎麼都覺得奇怪,
建商都沒拆屋,
建商就欠了W先生 300萬元?
31.
我個人的 觀點 如下:
31-a.
我與和新建設的合約感覺比較像『結婚證書』,
一張沒有落日條款的結婚證書。
31-b.( 邊講實例、邊舉例 )
和新建設承諾幫地主實施都更,(另一方承諾婚後會取得碩士學位)
就算和新建設都更計畫被駁回,(婚後另一方沒有取得博士學位,並且被退學)
和新建設 vs 地主 的萬年合約仍屬有效。 (結婚證書仍屬有效)
32.
我個人的 問題 如下:
32-a.
請問在 2023年01月15日 新建商的發表會上,
我適合提出諸多質疑嗎?質疑的內容應該包含哪些?
32-b.
新建商必須『100%承擔 和新建設對地主求償』的責任,
為避免新建商倒閉,必須有第三方連帶作為保證人,
保證人必須連同負起100%賠償的責任,
並且記載於 合約書。
32-c.
請問新建商 地主有多少人?
32-d.
請問新建商 預計幾年內完成100%簽約?
32-e.
請問新建商 口頭同意率,有幾%?
實際簽字同意率,有幾%?
32-f.
新建商必須詳載『落日條款』,
譬如:
0~2年內未達成『住戶整合95%(含)以上』,
合約自動失效。
2~4年內未達成『舊有建築 95%(含)以上拆除作業』,
合約自動失效。
4~6年內未達成『台北市都更處審議全部作業』,
合約自動失效。
32-g.
新建商且必須支付地主『承諾保證金』,
新台幣 1,000 / 月,
並且按年為單位提前支付,
日後完工交屋時,
可折抵購屋款。
譬如:
2023年01月15日簽約,
(當月不計算)
則新建商必須在 2023.02.28前,
將款項 新台幣 11,000 匯入地主指定帳戶,
否則合約自動失效。
2024年01月31日前,
新建商必須匯入 新台幣 12,000 匯入地主指定帳戶,
否則合約自動失效。
-->
這點我自己有點心虛,
因為應該比照 持有土地坪數,
作為 承諾保證金 的支付標準。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1/04/2023 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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