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河川區域線相關問題

看板Urban_Plan作者 (一案未結一案又起)時間5年前 (2019/06/12 01:08),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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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uijt (不戰不和不守)》之銘言: : 朋友想買塊鄰溪的土地 : 謄本的使用分區是「一般農業區」 : 使用地類別是「甲種建築用地」 : 上面也有合法房屋(就是有權狀) : 但是查詢結果(http://winfo.tycg.gov.tw/SLOPE/) : 該筆土地同時為於河川區域線、水道治理計畫線、提防預定線範圍內 : 請問這塊土地是河川地嗎 : 以後重建房子或土地利用會不會有限制 : 價格是不是會比較低 : 謝謝 您提到的這塊地是位於非都市土地 臺灣非都市土地基本上不是計畫管制 誠如其他版友所提主要是使用地編定別進行土地使用管制 但臺灣的土地管制並非只有看土管 不管是都計區或非都範圍,即便在現有的分區及編定的容許項目下,不做任何變更等程序 依據現行全國區域計畫以及後續的建築申請亦有相關的單行法管制規定(重疊管制) 這邊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直接對於使用行為進行限制或條件管制,例如土地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河川區域線、特定水保區等,就會受到自來水法第11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水利法第82條、水土保持法第19條等正面表列的行為限制 另一類則像是地質敏感區、山坡地等在開發或興建過程需要另外跑一套程序的 (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水土保持作業...等) 因此,這已經不是單純可以藉由使用地編定別來看就可以知道 回到您今天的土地,如果真的確實位於河川區域線、水道治理計畫線以及堤防預定線範圍 依據現行水利法第82條之規定略以 「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之土地,經主管機關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 得依法徵收之;未徵收者,為防止水患,並得限制其使用。...」 綜上,雖然您朋友欲購的土地目前確實屬於建地別,但他是存在有風險的 所謂的風險包括1.隨時可能被徵收(要看政府財政,但要注意84、87、88條有關徵收 防洪受益費,但很少聽到有在收的,我老家去年做了堤防附近土地也是沒有徵收這個)、 2.前述法規所提限制其使用。 如果真的想買,撇除第1項是否真的會徵收土地, 建議還是先去地方水利單位問問有沒有限制 但如果我的業主或朋友問我這狀況的地,我會強烈建議不要買 計畫劃定後,堤防不是不做,也不是不徵收,等到水患來馬上就實現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32.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rban_Plan/M.1560272903.A.A24.html ※ 編輯: windstanley (125.231.132.223 臺灣), 06/12/2019 01:09:27
文章代碼(AID): #1S_-07ea (Urban_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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