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共產黨的暴力拆遷
※ 引述《xainbo (Abbo)》之銘言:
: ※ 引述《dans (邀棋前請先知會)》之銘言:
: : 搬憲法的神主牌作為論述手段是不合理的
: : 因為按照這套標準
: : 什麼土地使用管制、建築管制、都市設計規則
: : 都是危害人民權力
: : 通通都是違憲
: 單純從法律體系來講,zoning、建管、都市設計準則
: 通通確實影響人民權利,但根據憲法22、23條,是不違憲的
: 更多請洽釋憲,但我手邊沒書QQ
你完全沒搞懂那整篇在說什麼
所以你現在陷在我上一篇提到的困境當中並沒有走出來
: 所以,依法論法,原則上那些有的沒的建管都計法令,
: 不全然違憲(但有部分法條和案例,確實違憲)
: 所以此段所敘述之通通都是違憲,是有點超過的。
採光通風日照居住寧適性這種東西小大一就會上了
騙騙人可以
學理討論就不行
管到房子蓋多高蓋多大蓋什麼顏色蓋什麼建材保留多少空地利用類型是什麼
這完完全全是橫行霸道妨害財產權
比徵收還不知所以然
徵收可以算得出客觀上的經濟數字得以證成
你家房子退縮多少空地、規定什麼顏色、屋頂怎樣斜會得到多少公共利益
這根本只是連個數字都拿不出來 頂多做個鬼扯的量表
但依然跳脫不了唯心 禁不起任何客觀經驗
你說建管法令更符合憲法規定
但你說不出為什麼建管、土管這種連實際效用都無法客觀化經驗的東西
竟然可以被說是符合公共利益、是合憲
這豈不是笑話?!
那徵收何必算那麼多有的沒的數字還要自證公益使用?
出張嘴證成就行了呀!
反正一招採光權還不是硬蓋上你的一條限高
結果搞了容積獎勵厚大家又發現所謂限高都是屁
要多高就蓋多高
(阿本來的採光權勒?這時就採光權已死?怎麼不違憲一下??)
論述的核心就放在引言的部份
引言裡連舉例都舉給你看了
你看到太多不認識不了解的術語就打算跳跳過去
隨便乎弄一下你寫過符號學的文章 (結果這不是符號學 zZ,
只是引文前面的舉例是用文法做例子)
那何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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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35.210
我就只問很簡單的:
土地徵收要問公益使用,要自證有其必要性,那土管法令呢?什麼時候
輪到土管建管法令自證符於公益使用、符於必要性原則?
我不要看什麼法學解釋,那一點都不科學,社會科學就是要來實證的,
我們來看科學怎麼客觀經驗 Zoning 和 Architecture Regulation。
我們就來談有沒有實證研究可以證明政府如此大規模干預土地使用市場
就一定會得到更好的資源配置?我們就來看看每一次的 Zoning 和 Regulation
加諸在私人財產權上時,是否都有事先自證合於公益使用、合於必要性
原則?
你作兩次規劃實務了,我們就來問你怎麼證明你所劃下的每一塊 zone
都是必要且合於公共利益?(政大兩次,台大一次,應該是三次。)
※ 編輯: dans 來自: 140.119.135.210 (06/1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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