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Unlight板規 5.20 及違規通報區置底

看板Unlight作者 (悟)時間9年前 (2015/04/04 09:46),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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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旨】 本板為PTT站之unlight板 板眾一切言行皆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及PTT站規規範 發文內容需與網頁遊戲之unlight有關 違者依板規懲處 .01. -- -目錄- 第一章【文章之發表】............................................P 3 板規 一 至 六 第二章【推文、回覆】............................................P10 板規 七 至 十 第三章【裁罰與訴訟】............................................P15 板規十一 至 十六 第四章【板規之補充】............................................P18 板規十七 至 十九 附件............................................................P20 附件 一 至 六 .02. -- 第一章【文章之發表】 第一條《文章分類與規範》........................................P 4 第二條《文章發表》..............................................P 6 第三條《個人資料隱私》..........................................P 8 第四條《即時性文章》............................................P 8 第五條《文章轉進、轉出》........................................P 9 第六條《推文之刪除修改》........................................P 9 .03. -- 第一條《文章分類與規範》   一、[閒聊] 若無以下TAG可使用,惟需與Unlight相關即可用此TAG,並不得違反本板規規範。   二、[問題] 用牌戰術、評牌、遊戲操作或其他與Unlight相關之問題, 無徵詢他人意見、求尋解答意圖之文章,不得用此類別。   三、[心得] 對戰戰術心得、解任用卡分享、養卡感想抒發,或其他內容之心得分享。   四、[情報] 與UL相關,且尚未被廣泛知曉之重要資訊(如:新角色技能), 或重整統計過往已知資訊,使其更易閱讀參考之資訊重整。 該類型文章開頭處,需附上情報來源。(自行蒐集整理之資料除外) 黑資料不得公開進行討論,請嚴加注意並且低調。   五、[同樂] 1、交換任務:交換細則見附件四。(板規第23頁) 2、互換R卡劇情。 3、大型約戰、活動等。(如:多妮妲挑戰賽)(可自定義[活動]Tag) 個人約戰、RAID(見板規5.0新增)戰,請於置底約戰區進行。     贈送任務可於[同樂]後加[贈送]TAG,不受聖女文規範。     每日限發一篇(含贈送同樂文)。每月固定清理,文章每日收錄以供查詢。 .04. --   六、[創作] 原創或經原作者同意之二次創作。(如:ANSI/文字/塗鴉/改圖/影片/台詞配音) 可自行增加TAG,但請保留原標籤以利板眾閱讀與板主收文。     ANSI發表後視同同意收入進板畫面,如不願意請於文內加註。   七、[聖女] 板眾自介文章,於發表後由板主加入精華區。 由於看板性質,故自介文可於個人遊戲歷程有重大突破時,重新填寫。 然如非有效之自介文,板主將直接刪文處理。(非有效自介認定見附件一) 八、[布勞] 暗房抽卡、升級卡片、EX地圖搜索。 暗房抽卡布勞文,單篇文章分享,抽獎卷數量須大於五張。 升級卡片布勞文,單篇文章分享,升L4以上或R卡的角色卡須大於一張。 EX搜索布勞文,單篇文章分享,地圖搜索結果須大於四張。 依板主判定決定是否有洗文章的疑慮進行處理。 九、[實況][祭品][活動]或其他自定義TAG 不得與現有之第二條至第八條性質重複,內文須與TAG有明確關聯。 發文標題、格式、主旨、內容未依本條規定者,首犯刪文並根據嚴重狀況給予處分,   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根據自刪狀況得加重處分。 PS:本板之板主公告類型文章屬板主職權,不在此限。   .05. -- 第二條《文章發表》 本板板眾禁止發表下列文章內容(含簽名檔): 一、空白文: 內文或標題(不含標頭TAG)「預設格式化內容」之情況下屬空白之文章。 二、一行文、未滿二十字文: 內文於「預設格式化內容」之情況下, 直式或橫式以一行文字呈現文章(含無手動換行)或未達20字者。 (不含標點符號)(ANSI或其他符號創作除外) 網址一個link,算一個字,不算行數。 英文部分只計算單字,例如:PTT Unlight,僅算二字。 填充行數、過多重複字數不列入計算。 三、注音文、火星文、不雅文字(檢舉論罪): 內文以注音、令人難以閱讀之文字、令人反感之文辭內容表示,遭檢舉者, 如為表達聲韻或少量玩梗,則不在此限。 四、捏它文: 透露R卡劇情設定(EX:艾茵R2的全圖),且無防雷提示之文章。 (張貼完整R卡劇情屬項目八) 違反第一項至第四項者,首犯刪文並根據嚴重狀況給予處分, 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根據自刪狀況得加重處分。 .06. -- 五、政治文: 內文有刻意挑釁、評論、批評政治人物相關字眼之文章。 六、引戰文、人身攻擊: 蓄意挑起戰端、攻擊其他板眾(當事人或二人(含)以上檢舉)或特定真實人物、 族群、團體者。 七、廣告文: 內文含有商業性質之文章。(Unlight二次創作刊物周邊,不在此限) 八、違反遊戲規則文: 內文支持、鼓勵、進行或暗示非正當遊戲方式(非正當遊戲認定標準見附件三)。 九、內容不當文: 內文含有恐怖、噁心、18禁或其他具有爭議之文章。 違反第五項至第九項者,首犯刪文並根據嚴重狀況給予處分, 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根據自刪狀況得加重處分。 若有人使用多重帳號浮濫檢舉,分身永久水桶,本尊水桶半年 十、張爸文: 與張爸有關之任何相關文章或連結。 十一、CP廣告文: 於多板散布廣告文,或是於多文推文散布廣告連結者。 違反第十項至第十一項者,文章劣退,永久水桶,並向相關看板提出檢舉。 .07. -- 第三條《個人資料隱私》 未經當事者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他人資料, 含公佈其FB資料、無違規之分身資料、E-mail、站內信等個人資訊, (惡意玩家資料,僅可公佈其遊戲ID與惡意事實。) 違者,首犯刪文並水桶一週,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 PS:如為家屬尋找失聯/失蹤之親人,不受此限。 第四條《即時性文章》 本條定義之即時性文章為:同樂文與實況文,或其他具有相似性質之文。 非長期資訊表達之文章類別,一律需於徵求額滿或已達需求後,於標題注明。 例:(done) (收台) ...等。 如未依本條文辦理者,首犯板主代改標題並警告一次, 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08. -- 第五條《文章轉出、轉入》 為尊重各文章(或其他原創創作連結)原張貼者, 轉出他人文章(不含非原創創作連結)需徵得原PO同意。 轉入之文章(含他人原創創作連結),需附上文章來源。 徵得同意方式需由原PO或轉出者以推文或是其他文章內(含簽名檔推文)表示。 EX:原PO簽名檔表示可轉載,僅需註明出處。 如未依本條文辦理者,首犯刪文並水桶一個月,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第六條《推文之刪除修改》 於本板發表文章者,不得刪除修改推文、噓文內容。 (違反特定板規推文者(見附件六)或應原推文者要求之情形例外。) (違反特定板規推文者,如非違規者主動要求刪除黑化,推文者依舊視同違規。) 違者,首犯警告一次,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09. -- 第二章【推文、回覆】 第七條《推文分類與定義》........................................P11 第八條《推文規範》..............................................P11 第九條《回文分類與定義》........................................P12 第十條《回文規範》..............................................P12 .10. -- 第七條《推文分類與定義》 本板規中所稱之推文者, 係指推文、噓文、箭頭、原PO大E等討論與回覆。 第八條《推文規範》 本板板眾於推文時,不得違反板規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十一項,及板規第三條。 根據板規第六條,發文者得修改或刪除違規推文,但如非違規者主動要求刪除, 依舊視同違規。 違者,依違反之項目警告一次或水桶,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且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惡意或噓文明顯挑釁特定板眾/真實人物/真實群眾: 遭檢舉(當事人檢舉或二人(含)以上)且屬實者。 違者,水桶一週,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若有人使用多重帳號意圖濫用此條,分身永久水桶,本尊水桶半年 .11. -- 第九條《回文分類與定義》 本板規中所稱之回文者,係指原PO、其他使用者小y回覆, 或其他含有引述接續他人文章等討論與回覆。 第十條《回文規範》 本板板眾於回文時,不得違反板規第二條及板規第三項。 違者,依違反之項目進行懲處,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且回覆內容禁止有以下情形: 一、三行文、未滿二十字文: 內文於「預設格式化內容」之情況下,以三行文字呈現文章, 且未達20全形字者。(含標點符號) 網址一個link,算一個字,算行數。 半形字二字算一全形字。 充行數、過多重複字數不列入計算。 違者,視同違反板規第二條第二項,依該條板規進行懲處。 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 .12. -- 二、回覆違規文章: 違規之文章,不得以任何動機(如:備分、責難),而進行看板上回覆。 三、回覆[公告]文章: 非板主之板眾,禁止回覆公告。 四、回覆半年前之[布勞][同樂][情報][問題]文章: 已過時效之討論,請勿回覆於看板上。 (原PO回文進行情報更新或接續討論除外) 首犯刪文並警告一次,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 .13. -- 第三章【裁罰與申訴】 第十一條《累犯定義》............................................P15 第十二條《累犯懲處》............................................P15 第十三條《多重違規》............................................P15 第十四條《分身》................................................P16 第十五條《檢舉》................................................P16 第十六條《申訴》................................................P17 第十七條《特別規範》............................................P17 .14. -- 第十一條《累犯定義》 一年內,同時/多次違反,同板規項目或不同板規項目之人(含分身),視為累犯。 第十二條《累犯懲處》 累犯者依據下方懲處項目,依上次違規懲處方式,進行加重懲處。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一、警告 僅公告警示,不劣退或水桶,如有再犯則水桶。 二、水桶 由懲處輕至重,分別為:三日、一周、一月、一年。 三、永久水桶 僅對嚴重違規者進行之懲處,水桶時間為20年。 第十三條《多重違規》 如有違規者,同時/連續違反一條以上板規或同板規連續違反, 以數罪併罰為標準,懲處輕重,需為各單一違規懲處最重之上, 及依據板規十一、十二累犯懲處之下。 .15. -- 第十四條《分身》 本板允許合法申請之PTT分身ID存在。 在PTT分身ID未違規之情況下,依據板規三,板眾不得公開他人分身資料。 板規違規,依據板規十一條,原使用者ID與其分身ID違規,得合併計算。 違規ID經禁止發言、水桶後,經查證確認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分身違規情況嚴重者將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第十五條《檢舉》 違規檢舉,需依檢舉格式(檢舉格式見附件二), 以站內信或於板規文下推文進行, 未依以上形式進行檢舉,板主得不受理。 任一板主即代表全體板主: 檢舉人站內信向任一板主檢舉,即為向板主群提出檢舉。 板主可於板主群間交流檢舉信,但不可對其他板眾或非本板板主之人, 提供檢舉信內容。 .16. -- 違規追溯期: 文章或推文違規追溯期為一週,超過追溯期者不得檢舉。 檢舉論罪原則: 板規第二條第三項,需先有板眾檢舉,再由板主定奪。 針對特定板眾進行之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需由當事者進行檢舉,非當事者之檢舉不受理。 無人檢舉即不視做違規。 第十六條《申訴》 板眾如經裁罰後,自認判決不公、有誤或板主疏漏。 請向公告判決之板主站內信溝通,或向組務板申訴。 未依以上形式進行之溝通,板主得不受理。 第十七條《特別規範》 若本板有文章的推文,或是討論系列串淪為戰場,為了避免戰火延燒,得將文章 以「!」標誌鎖文或是刪文處理。 .17. -- 第四章【板規之補充】 第十八條《補充》................................................P19 第十九條《遊戲詐欺》............................................P19   .18. -- 第十八條《補充》 本板規未規定之事宜,將由板主討論後應變處理。 然如要將現有板規移除或是大改(修改板規內容達原內容30%), 則需進行投票決議,板主不得自行判定。 第十九條《遊戲詐欺》 凡經查發現曾經/正進行/欲進行遊戲詐欺之PTT 使用者。 將列為本板不歡迎者。 詐欺文章劣退,使用者永久水桶,自介文將收於黑單目錄。   鼓勵板友積極檢舉,共同營造友善平台機制。 .19. -- 附件一:非有效自介認定標準 1.內容惡意虛構。 (違規例:在多板張貼內容明顯矛盾之自介。) 2.PTT ID與遊戲ID無真實填寫。 3.空白項目過多。(填答項目需逾七成) 4.內容缺乏真實性。 (違規例:第一個擁有的角色是羅索) 5.半年內張貼二次自介,滿足以下條件: 虛擬角色等級無新達成虛擬角色等級成就之情 地圖進度無新達成任務成就之情 擁有角色卡片無升級R卡或鑲金之情 新增之擁有角色,非新出角色或怨念角 新增之擁有角色數,未超過五個 且文字敘述與過往自介雷同。 .20. -- 附件二:檢舉格式 信件格式-- 檢舉人 ID: 被檢舉人 ID: 違反之板規項目: 檢舉違規文章代碼: 推文格式-- 被檢舉人 / 違規文章代碼 / 違反之板規項目 範例:

03/27 17:45,
white9cat / #1FSBPv21 / 板規第一條-第七項[聖女]
03/27 17:45
.21. -- 附件三:非正當遊戲方式認定標準 1.利用遊戲不當設計,對其他玩家產生損失。 (違規例:利用中斷遊戲者將受處罰此設定,正當玩家不願受罰心態, 帶三幻闖禁三幻房,且拒絕自行中斷遊戲。) 2.違反遊戲業者之官方遊戲規則。 (違規例:公開散播R卡完整劇情)(詳細說明見附件五) 3.違反遊戲公平之行為。 (違規例:帶R1R2R3,房名打"123",誤導其他玩家,造成對戰情勢不公平之情形。) 4.違反UNLIGHT使用者條約之行為。(使用者合約:http://tinyurl.com/7t2ytas ) (違規例:地圖/帳號之現金交易或於板上討論虛寶交易網的行情) 遊戲業者使用者合約 第六條 (14) 使用者將自己所有的ID使用權以出借,轉讓,名義變更,買賣, 抵押等方式交付第三者。  (23) 在本服務上取得之道具,虛擬金錢的買賣以及其他有償行為。 .22. -- 附件四:交換文細則 1.發交換文者,必須有被收錄於精華區的自介文,且交換用遊戲ID及其聖女文代碼, 需為自介內書寫之遊戲ID,並於同樂文內附上聖女文代碼。 2.交換文發文者,建議用以下方式進行交換對象過濾,建議項目,無強制效力。 1.截圖證明 2.等級/擁有卡片證明 3.先收取代價再給地圖 4.須有收錄於精華區的自介文 5.新增交易文推文規範(板規新增5.1) 3.本板禁止現金及實體物品等與虛擬寶物之交易及討論。 4.板主群不介入交換糾紛。 5.檢舉惡意詐騙玩家: 受害玩家可向板主群檢舉PTT ID與 遊戲ID(進行交換的ID,不包含FB身分) 板主確認屬實者,依據板規第十九條懲處。 .23. -- 附件五:板規第二條第四項與第八項之由來解釋1/2 原文 全文をまるまる公開 ・著作権法第32条の「引用」の範囲を超えるもの。 (「引用は、 公正な慣行に合致するものであり、かつ、報道、批評、研究その他 の引用の目的上正 当な範囲内で行われるもので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翻案にあたらない形での要約 上記に引っかからなければ考察も雑談も自由です。 通常の著作物とあくまで同じあつ かいでかまいません。 映画、小説、漫画の感想と同じ扱いです。 つぎに公的な場でのでのレアカードのネタバレありの考察や雑談についてですが、これ は「マナー」を守って行っていただきたいというだけです。 たとえば、ネタバレ全開の雑談、考察スレが公式サークルにあれば、見たくない 人で も目に触れてしまい、多くの人の楽しみを奪ってしまう可能性があるので控 えていた だきたいというものです。(公式サークルの場合はあまりに悪質であれば対処します) また、ゲーム内チャット、Twitterや外部掲示板などで突然目に触れる形でネタ バレす るのもマナーとして気をつけていただきたいという、お願いです。 これにはネタバレOKの非公開サークルはもちろん含まれません。 外部サイトでもネタ バレしますという注意書きさえあればなんの問題もありません。 #1FKEUk4q (Unlight) esproject (紫) .24. Re: [討論] UL中文版翻譯問題 -- 附件五:板規第二條第四項與第八項之由來解釋2/2 翻譯 1.將R卡故事內容,一字不漏的完整貼出來,是違反著作權法的(禁止公開原文原圖)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經過自己的整理與消化,而將原文原圖貼出來是不行的。 2.如果能遵守上面規則的情況下,讀者針對R卡故事作考察、整理或談論是合法的。 就跟一般電影、漫畫、小說是一樣的。 3.在公開場合中,如果讓人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看到故事捏它的情況下是不行的。 有些人不想被捏到,是因為這樣可能會奪走,他們自己看稀有卡故事的樂趣。 (主要禁止在官方社團、遊戲裡的聊天室、公開討論版、twitter等, 會讓大部分非自願而看到的地方公開故事內容) 4.在私人場合中,捏它OK的非公開社團是可以的, 個人網站只要寫上捏他警告就沒有問題, 其實就跟一般其他作品的劇透規定差沒多少。 #1FKEUk4q (Unlight) esproject (紫) .25. Re: [討論] UL中文版翻譯問題 -- 附件六:板規六之特定板規 1.以下可直接刪除整行推文-- 不雅文字:無任何馬賽克或是消音之公認不雅文字。 幹 無消音 淦 消音 政治文:明顯公認之政治文認定。 馬政府站台,台灣等著備共匪統一唄 廣告文:與Unlight無關之廣告連結,包含公益學術或是問卷連結。 違反遊戲規則文:完整真實R卡圖片內容連接或完整R卡文字內容。 個人資料隱私:只要有個人資料隱私之侵害疑慮,皆屬之。(此乃為保護他人隱私) 內容不當文:18禁上車圖。(本板非18禁看板) 2.其他有違規疑慮之推文,僅可進行色碼黑化。 原推文:

04/11 15:44,
站規哪條?
04/11 15:44
黑化推文: → 站規哪條 大E修文時,將-- *[1;31m *[33m *[;33;40m *[m 等色碼 修改成 *[0;30m *[30m *[;0;30m *[30m 這是最簡單明確容易懂的教學,請懂色碼的不要吐槽我 3.不論刪除或黑化推文,都需先進行檢舉動作,並必須於原推文處(或下方)說明。 如經板主判定,非違規推文,原PO需還原推文內容 .26. END ─────────────────────────────────── END 後記【板規修訂歷史】 -- 板規2.1修正項目 1.交換文補充,詐欺者永久水桶。 鑑於EX風詐欺之討論,增列項目。 2.第三章內容敘述修正。 鑑於板務板建議,修正錯誤或易產生混淆誤解之敘述。 3.增加附件五。 經 esproject (紫)同意,將 #1FKEUk4q文中的, 原文與翻譯以附件方式貼於板規文中。以利版眾解惑。 4.第五條,精簡修正補充。 修正缺乏實際規範效力之情形。 5.第二條第三項,改檢舉制。 鑑於板主無法完全辨別是否為玩梗,改為檢舉制。 2012.4.4 white9cat -- 板規2.11修正項目 板規第一條第五項   五、[同樂] 交換任務(交換細則見附件四)、互換R卡劇情、 大型約戰(如:多妮妲挑戰賽)(經板主同意得自訂TAG,並不列額度計算)。 每日限發一篇。(含自刪同樂文) 個人約戰,請於置底約戰區進行。 依據fish770130建議,追加但書。 2012.4.5 板主群 -- 板規2.12修正項目 第六條《推文之刪除修改》 於本板發表文章者,不得刪除修改推文、噓文內容。 (違反特定板規推文者(見付件六)或應原推文者要求之情形例外。) (違反特定板規推文者,如非違規者主動要求刪除黑化,推文者依舊視同違規。) 違者,首犯警告一次,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2012.04.11 white9cat -- 板規3.1修正項目(僅列新增/修訂部分) 第一章第一條   五、[同樂]:     進行同樂交易前需於板上發過聖女文;同樂文中需附上聖女文代碼。     每日限發一篇。(含贈送同樂文) 每日亦將收入精華區備份、供板友查詢。     贈送任務可於[同樂]後加[贈送]TAG,將不受聖女文規範但列入每日額度計算。     UL活動期間,同樂文將視文章量,由板主決定是否置底集中交換。   六、[創作]: 原創或經原作者同意之二次創作。(如:ANSI/文字/塗鴉/改圖/影片/台詞配音)     ANSI發表後視同同意收入進板畫面,如不願意請於文內加註。 第一章第七條   本板禁自刪文章,如有需要請來信由板主代為處理。 第四章第十九條   鼓勵板友積極檢舉,共同營造友善平台機制。 附件一:非有效自介認定標準 3.空白項目過多。(填答項目需逾七成) 2012.10.31 SunsetC abc1234586(修正部分字句) houseman1104 -- 板規3.2修正項目(僅列新增/修訂部分) 第一條《文章分類與規範》 發文標題、格式、主旨、內容未依本條規定者, 首犯刪文並警告一次,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根據自刪狀況得加重處分。   一、[閒聊] 若無以下TAG可使用,惟需與Unlight相關即可用此TAG,並不得違反本板規規範。   四、[情報] 黑資料不得公開進行討論,請嚴加注意並且低調。 五、[同樂] 進行同樂交易前需於板上發過聖女文;並於同樂文中附上聖女文代碼。   贈送任務可於[同樂]後加[贈送]TAG,將不受聖女文規範但列入每日額度計算。   每日限發一篇。(含贈送同樂文)每日亦將收入精華區備份、供板友查詢。   固定清理超過一個月的同樂文內容,活動期間視情形加開置底。 第二條《文章發表》 違反第一項至第四項者,首犯刪文並警告一次,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根據自刪狀況得加重處分。 -- 違反第五項至第九項者,首犯警告或水桶三日,累犯者依板規第三章處理。 且第三次起文章劣退。根據自刪狀況得加重處分。 第四章第十九條 禁自刪文章部分刪除。 2012.12.12 abc1234586 (並修改部分字句) -- 板規4.0修正項目(僅列大概修訂方向) 1、部分重要事項標色。(紅色、粉色、綠色字體等) 2、第一條第五項「[同樂]」相關規定排版整理,連同附件四交換細則一併整合。 3、第一條第八項「[布勞]」抽獎部分調整。 4、處分敘述修正。 5、增加第三章第十七條特別規範。 6、整體排版修正,修改記錄增設「後記」一項 2013.11.02 abc1234586 -- 板規5.0修正項目(RAID條例) 為避免有人以故增修版規有關RAID之細項與其罰則 課金渦 = 僅能以課金方式取得的渦 非課金渦 = 除課金渦以外所有渦 RAID一律發在置底除非有下列狀況 1.課金渦,並以同樂文的方式發文RAID 此項重點在於課金一樣可以買到非課金的渦,為了避免混淆, 故限制除了要求是課金渦以外,還需是僅能以課金方式取得的渦。 至於非課金渦碼則因其版面整潔理由故請發在專區 2.附贈於同樂文的渦碼 此項重點著重於以同樂文法規直接規範RAID;同樂文不能只 含非課金渦碼。 3.整理外連渦的表單 為了避免相關版規使整理外連表單的人水桶,故多此條。 4.若皆無符合1、2、3的狀況,則初犯刪文警告,累犯則視情節嚴重而水桶 -- 板規5.1修正項目(交易推文條例) 為規範於他人同樂文底下偷渡自己的交易文,並為加強保障交易安全 交易文推文細則 不可在推文偷渡交易文,若須交易需謹附聖女文代碼並以 [同樂]形式發文;純贈送不在此限。 並做交易安全宣導 -- 板規5.2修正項目(檢舉方式修正) 為規範文章措辭使用,增修下條文: 文章分類與規範、推文規範 由「限當事人檢舉」改為「當事人或二人(含)以上檢舉」 並且加註「使用多重帳號浮濫檢舉者,分身永久水桶,本尊水桶半年」 並做檢舉機制宣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nlight/M.1422554001.A.7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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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ckervator (123.194.130.93), 02/02/2015 01:27: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73.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Unlight/M.1428112010.A.250.html
文章代碼(AID): #1L7qAA9G (Un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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