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oh小組長判決失當2
※ 引述《Hougan (Hougan)》之銘言:
: ※ 引述《foreigners (笨蛋)》之銘言:
: : (檢舉文恕刪)
: : 請檢舉者針對以下任一點提出正當論述:
: : 1. 請提出mimipig這個"id"有連續21天未上站的記錄。
: 如下
: : 2. 請解釋為何在系統自動記錄Record版中的懶惰版主名單內沒有mimipig版主。
: : (本群組長已根據檢舉文中推文指出的時間(自1/15至2/13止)查詢。)
: 檢舉文是1.21~2.13,非1.15
: Record板mimipig在1.30有連續8天未上站
: 再根據mimipig自己在這個板講的,到2.13才上站,這段期間他在國外
: 沒網路根本上不了站
: : 另,本群組長個人認為一罪不二判(與一罪不二罰概念相類似),
: 你的意思是,2.6強姦一次,在2.21又強姦一次
: 基於你所謂的一罪不二判,所以只能算強姦一次?
: 法律應該是判連續犯要累計刑責,而不是連續犯視同一次犯罪
: 司法機關有許多恐龍法官,無退場機制,現在就算我舉證mimipig連續21天未上站
: 群組長還是會說,基於一罪不二罰,強姦兩次要算成強姦一次(頂多joh再改判mimipig免職
: 然後本組對於強姦犯沒有罰則,所以判強姦犯無罪。
: (joh誤判群組規無罰責,所以改判來改判去,joh都是無罪的)
: 如果要再上訴,站規又說群組長板是最高等級,不得上訴
: 好一個官官相護
: : 檢舉者所提出的第二次判決失當是在第一次檢舉更改判決後出現的,故視為同一事件,
: : 請檢舉者注意前後次的檢舉內容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再行檢舉。
: 基本上檢舉是件美德,基於人世間應有的美德,所以才檢舉
: 再加上我衷心認為群組長會秉公處理,不會有私心偏坦的情形
: 看來是我看錯人了,我也不會再上訴,也不會再繼續理會
: 反正恐龍小組長有恐龍群組長幫忙罩著
抱歉,讓您有所誤會,下面會一併解釋:
1.您提出的檢舉文:
mimipig為TransBioChem板主,歸屬大學討論小組,您檢舉該板主長期未上站
應向大學討論小組長或該組組務版提出,而非直接跳至大專院校群組,群組長
自然無法受理您的檢舉,因未有小組長之判決。
2.您檢舉小組長的錯誤判決:
很抱歉,由於組務處理皆於周末執行,且您又未特別寄站內信件提醒,因此至今
才回應您。
小組長joh的最新判決,乃針對UniDis-Serv看板文章編號#1DJ5vewt做處理,按
該篇檢舉文之立場,小組長joh所下之判決並無不妥,您認為mimipig板主連續
21天未上站,但卻未在UniDis-Serv看板提出檢舉,自然不會有板主免職之判決
出現,因此小組長似無不當判決。
3.板主是否免職:
經查mimipig板主上站間隔時間並未逾兩天以上,您認定mimipig板主連續21天
未上站,但卻未有像UniDis-Serv看板檢舉文內容般的證據,組長若逕行拔除職
務,該被撤職之板主是有上訴之空間的,您於本板上之檢舉,群組長也只能以罪
證不足之理由將該檢舉駁回,並無法直接命令小組長執行懲處這點還請您見諒。
4.小組長誤判之問題:
若論條文規範,joh於此案中確僅有誤判乙次,並非情節嚴重之案例,雖群組規
範並無明確條文懲處,但並不代表群組會議之討論結果不會將小組長以不適任
之理由撤職,站在群組長立場,近三個月來該小組長僅誤判乙次就要群組長召
開會議討論是否撤職,似乎過重,而一次誤判是否嚴重,依每人的主觀意見有所
不同的結論,回應給您的信件中,也告知了,若您認為相當嚴重,就可能需要請您
發起連署罷免該小組長,認為其不適任,否則似乎別無他法。
以上並非本次判決
由於檢舉人提出檢舉之內容瑕疵甚多
故此案並不予以判決,逕行駁回,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若仍有問題或疑慮,歡迎來信指教或研議。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5.66.2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