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oh小組長判決失當2

看板Uni-Service作者 (笨蛋)時間13年前 (2011/02/25 22:13),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檢舉文恕刪) 請檢舉者針對以下任一點提出正當論述: 1. 請提出mimipig這個"id"有連續21天未上站的記錄。 2. 請解釋為何在系統自動記錄Record版中的懶惰版主名單內沒有mimipig版主。 (本群組長已根據檢舉文中推文指出的時間(自1/15至2/13止)查詢。) 另,本群組長個人認為一罪不二判(與一罪不二罰概念相類似), 檢舉者所提出的第二次判決失當是在第一次檢舉更改判決後出現的,故視為同一事件, 請檢舉者注意前後次的檢舉內容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再行檢舉。 大專院校群組長 foreign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8.128

02/25 23:07, , 1F
....什麼時候有21天我都不知道= =
02/25 23:07, 1F

02/26 21:08, , 2F
yes 的確沒有連續21天未上站的紀錄
02/26 21:08, 2F

02/26 21:08, , 3F
唯一僅有的紀錄只有7天*1 14天*1
02/26 21:08, 3F

02/26 21:09, , 4F
至於為什麼RECORD裡面沒有出現
02/26 21:09, 4F

02/26 21:11, , 5F
誰知道= =,BUG的問題是站方要去找吧
02/26 21:11, 5F

02/26 21:19, , 6F
新的判決也許正符合先前板規的規定
02/26 21:19, 6F

02/26 21:20, , 7F
也就是14天仍依7天來做處置
02/26 21:20, 7F

02/26 21:20, , 8F
02/26 21:20, 8F

02/27 07:19, , 9F
那一篇請看樓上#1Cg2AdWp所述
02/27 07:19, 9F
文章代碼(AID): #1DPxZtw5 (Uni-Service)
文章代碼(AID): #1DPxZtw5 (Uni-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