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判決處理(更新)

看板TypeMoon作者 (米糕)時間7年前 (2016/11/11 17:49), 7年前編輯推噓36(45942)
留言96則, 3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5 (看更多)
═══════════════════════════════════════ 判 決 摘 要 ═══════════════════════════════════════ 板友 Sabaurila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Top5566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disciple2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bqmm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doraemon3838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hydreigon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 違 規 文 章 (1) ═══════════════════════════════════════ 【文章代碼】 #1O9MX3sb 【文章標題】 Re: [F/GO][閒聊] 你最希望 F/GO 增加哪些機能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peMoon/M.1478846531.A.DA5.html ═══════════════════════════════════════ 違 規 判 決 (1) ═══════════════════════════════════════ 板友 Sabaurila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Top5566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 判 決 理 由 (1) ═══════════════════════════════════════ 1. 根據板規 4-1,本板文章禁止連續空白內容、無意義內容以及單一文章 同一 ID 超過一篇以上之推、噓文圖案之推、噓文。 2. 板友 Sabaurila 和 Top5566 於 #1O9MX3sb 多次噓文之意義不明,經檢 舉且板主認定為無意義噓文,違反板規 4-1,因此予以警告兩次。 3. 提醒各位板友,在板上發表之文章只要符合板旨且無違規行為,均受到 板規的保障。希望大家避免因為發文者身份而進行無意義之噓文,以免 觸規受罰。 ═══════════════════════════════════════ 違 規 事 證 (1) ═══════════════════════════════════════

11/11 14:47,
你的第二篇XX 有你有我
11/11 14:47

11/11 14:56,
看ID就知道內文了 大家真客氣
11/11 14:56

11/11 16:08,
11/11 16:08

11/11 16:19,
雨八
11/11 16:19

11/11 16:27,
被斷了再一次
11/11 16:27

11/11 16:27,
雨八
11/11 16:27

11/11 19:13,
11/11 19:13

11/11 19:14,
11/11 19:14

11/11 19:17,
11/11 19:17
═══════════════════════════════════════ 違 規 文 章 (2) ═══════════════════════════════════════ 【文章代碼】 #1O8pNRKo 【文章標題】 [F/GO][閒聊] 那隻五星寶具二會覺得很難過?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peMoon/M.1478702555.A.532.html ═══════════════════════════════════════ 違 規 判 決 (2) ═══════════════════════════════════════ 板友 disciple2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bqmm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doraemon3838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板友 hydreigon 違反板規 4-1 ,予以警告兩次 ═══════════════════════════════════════ 判 決 理 由 (2) ═══════════════════════════════════════ 1. 根據板規 4-1,本板文章禁止連續空白內容、無意義內容以及單一文章 同一 ID 超過一篇以上之推、噓文圖案之推、噓文。 2. 板友 disciple2、bqmm、doraemon3838、hydreigon 於 #1O8pNRKo 多次 噓文之意義不明,經檢舉且板主認定為無意義噓文,違反板規 4-1,因此 予以警告兩次。 3. 提醒各位板友,在板上發表之文章只要符合板旨且無違規行為,均受到 板規的保障。希望大家避免因為發文者身份而進行無意義之噓文,以免 觸規受罰。 4. 此外,板主對於符合違規要件的檢舉雖然會盡量秉公處理,但倘若有人意 圖以蓄意陷人入咎的方式(俗稱釣魚)致使他人觸犯板規,往後的檢舉板主 將會以更嚴格的標準審視,以確保板規發揮其正常作用。 ═══════════════════════════════════════ 違 規 事 證 (2) ═══════════════════════════════════════

11/10 14:28,
可以XX了嗎?QQ
11/10 14:28

11/10 14:32,
登登登
11/10 14:32

11/10 14:46,
登登登登登
11/10 14:46

11/10 06:37,
11/10 06:37

11/10 07:29,
來吃早餐~
11/10 07:29

11/10 09:19,
啊 回錯篇 ><
11/10 09:19

11/10 11:30,
3天有點短(?
11/10 11:30

11/10 12:18,
11/10 12:18

11/10 14:30,
X9
11/10 14:30

11/10 14:55,
XX
11/10 14:55

11/10 15:11,
鬼哭醉夢魔京羅生門 ptt版
11/10 15:11

11/10 14:30,
不知道 試試看吧
11/10 14:30

11/10 14:45,
登登登
11/10 14:45

11/10 17:22,
你超壞XD
11/10 17:22
═══════════════════════════════════════ 上 訴 與 救 濟 ═══════════════════════════════════════ 如當事人認為判決內容有爭議, 請於三日內至板規下方推文或站內信給任一板主提出上訴, 並同時附上五十字以上自身並無觸犯板規之理性理由供板主群參考。 本文同時收錄至精華區。 ═══════════════════════════════════════ 裁判板主:endlesschaos 判決日期:2016/11/11 -- 抱歉 公事公辦 雖然我自己認為有釣魚之嫌 但符合違規要件的檢舉仍然得處理 各位之後倘若看到心中認定無討論價值的文章 也請謹慎處理以免受罰 -- 全ての願いを叶える願望器… イリヤ 聖杯として作られた少女が唯一オレに願ったのは── 衛宮士郎 『だからずっと…あなたの味方でいさせてほしい』 …それだけ、だった…                      《赤い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5.69.128.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peMoon/M.1478857796.A.CBC.html

11/11 17:50, , 1F
QQ
11/11 17:50, 1F

11/11 17:51, , 2F
被釣到 幫QQ
11/11 17:51, 2F

11/11 17:51, , 3F
幫QQ
11/11 17:51, 3F

11/11 17:52, , 4F
幫你QQ
11/11 17:52, 4F

11/11 17:52, , 5F
幫QQ
11/11 17:52, 5F

11/11 17:57, , 6F
幫qq
11/11 17:57, 6F

11/11 18:00, , 7F
阿康大勝利
11/11 18:00, 7F

11/11 18:02, , 8F
太衝動了
11/11 18:02, 8F

11/11 18:06, , 9F
幫QQ
11/11 18:06, 9F

11/11 18:25, , 10F
傻子 適度嘲諷劣質使用者就好 其他時候最好當沒看到
11/11 18:25, 10F
還有 52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11/11 22:49, , 63F
你說得沒錯,發那種文的就是要看大家噓,接著一邊在
11/11 22:49, 63F

11/11 22:50, , 64F
螢幕前瘋狂大笑一邊檢舉,這裡好心人多,不樂見這種事
11/11 22:50, 64F

11/11 22:51, , 65F
結果通通中標
11/11 22:51, 65F

11/11 22:51, , 66F
釣魚大成功啊這.........
11/11 22:51, 66F

11/11 22:52, , 67F
這就是在現實中遇到壓力無從發洩的類型啊,所以再次
11/11 22:52, 67F

11/11 22:53, , 68F
呼籲,這種文要碼不理,要碼以憐憫心態看待就好
11/11 22:53, 68F

11/11 22:53, , 69F
我倒覺得噓的人比較有問題
11/11 22:53, 69F
我說一下我自己的感想好了 事實上就近日噓文數比較多的兩篇來看 第一篇雖然會獲得贊同的可能性很低 但至少討論主題依舊符合板旨 而第二篇算是回應討論主題的回文 也還算是表達自己想要遊戲更動的想法 掃蕩這個概念對於手遊來說並非太過天馬行空 因為我也有逛過 C洽 知道 oz5566 板友的發文風格大概如何 可是單就這兩篇文章的噓文狀況來看 我覺得大家有點淪於對人不對事、或者有點以人廢言的情況 即便發文者在他板的行為讓你不甚苟同 一旦在這個板是正常討論的情況 我會希望大家忘掉在別板這個人的作為而盡量就事論事 這也是板規 5-5 訂定的原因之一 至少在檢舉案提出之前 我並沒有明顯感受到發文者是存心討噓或釣魚 這是我的想法

11/11 22:54, , 70F
反正愛自貶身價就隨各人去,我們只要看人耍猴戲就好。
11/11 22:54, 70F

11/11 23:04, , 71F
不就閒聊 在閒聊廢文裡面噓文閒聊就犯法了_(┐「ε:)_
11/11 23:04, 71F

11/11 23:06, , 72F
那種活像是沒玩的人寫的內容 你跟我說以人廢言
11/11 23:06, 72F

11/11 23:07, , 73F
啊 檢舉案提出了 你是發了公告才感受到是釣魚嗎
11/11 23:07, 73F

11/11 23:08, , 74F
之後
11/11 23:08, 74F
檢舉提出之後我受理 認定達到違規標準才會發判決公告吧 你的順序有點怪怪的喔

11/11 23:18, , 75F
他現在看著大家在這裡崩潰感到開心呢!
11/11 23:18, 75F

11/11 23:20, , 76F
只要他真的沒有違規,也動不了他的,只能讓他自己沉下去
11/11 23:20, 76F

11/11 23:20, , 77F
11/11 23:20, 77F

11/11 23:21, , 78F
誰讓版主認證他這兩篇廢文有意義呢
11/11 23:21, 78F
你都可以說是廢文了 我說它符合板旨也沒什麼奇怪的吧

11/11 23:29, , 79F
廢文沒法條管,你當初幹嘛不參選版主增加條款
11/11 23:29, 79F

11/11 23:47, , 80F
先不論當初是因為fgo才來 我廢文數太少不符資格
11/11 23:47, 80F
廢文數不夠多可以發優文啊 啊!前提是發得出來的話

11/12 00:12, , 81F
對多次判決有所不滿,那怎不向你的好碰友Kid組長申訴呢?
11/12 00:12, 81F

11/12 00:20, , 82F
你怎麼會以為我跟他是好碰友
11/12 00:20, 82F

11/12 00:21, , 83F
還有 要先像板主申訴未果才能再往上走
11/12 00:21, 83F

11/12 00:21, , 84F
11/12 00:21, 84F

11/12 00:23, , 85F
那是指被判違規的當事人吧 你覺得判決不妥的話可以
11/12 00:23, 85F

11/12 00:23, , 86F
直接檢舉啊
11/12 00:23, 86F

11/12 00:25, , 87F
檢舉?
11/12 00:25, 87F

11/12 00:25, , 88F
我先去翻翻
11/12 00:25, 88F

11/12 00:47, , 89F
沒看到有什麼檢舉的功能
11/12 00:47, 89F
#11PhstD5 (PttLaw) 第三章 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 不用謝了

11/12 00:55, , 90F
管理跟手機遊戲有關係的版是很辛苦der
11/12 00:55, 90F

11/12 01:23, , 91F
廢文跟是不是手遊版沒關係的XDD
11/12 01:23, 91F

11/12 01:38, , 92F
原來還有這條版規啊!嘖,漏看了…還是咬了魚餌
11/12 01:38, 92F

11/12 01:56, , 93F
版主辛苦了 可惡太激動被釣到QQ
11/12 01:56, 93F
※ 編輯: endlesschaos (39.109.183.224), 11/12/2016 11:41:51

11/12 13:26, , 94F
怎麼會沒關係?你看某轉珠版鬥掉多少版主了 ㄏ
11/12 13:26, 94F

11/12 14:36, , 95F
米糕認證釣魚qq
11/12 14:36, 95F

11/12 18:12, , 96F
看不慣就快去推罷免
11/12 18:12, 96F
文章代碼(AID): #1O9PH4oy (TypeMo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9PH4oy (TypeM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