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不起訴?

看板Tsao作者 (無)時間14年前 (2010/02/12 15:02),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w9218047 (turtle)》之銘言: : 為什麼小曹沒有被起訴呢? : 雖然說沒有確切的犯罪證據, : 但起訴書裡卻有提到接受花酒招待, : 也提到小曹主動詢問價碼及答應放水2場, : 況且小曹表現起伏這麼大, : 也實在是很可疑, : 難到以後球員就接受這些招待然後在放水上推託, : 就可以無罪? 這不是護航文 因為檢調掌握的證據只到這裡 關鍵就在於曹答應的兩場放水球都沒有打成 也就是說 證據上所知的是這兩場 但這兩場並沒有發生 那個犯罪事實並沒有真的發生 所以即使他跟雨刷見面過後隔天的表現都很差 但並沒有相關的對價關係與證據證明他是答應了那些比賽要放水(或許只是沒證據) 你不能否認即使是萬分之一 都有可能是他自己的狀態不好(或許是縱慾過度而不是收錢) 但是證據並沒有辦法把這些比賽 打假球 的證據 跟他與雨刷見面會談的內容連結 這種事沒有那麼好抓 就算很多證據與判斷都顯示他應該是有 但是沒有直接有力的證據指向他放水 就不能輕易起訴他 畢竟還是有無罪推定這件事的 就算是雨刷咬出來的 但是真的上了法庭曹還是可以進行反駁的 不是組頭咬他出來就代表他一定有打假球 也有可能是亂咬拖人下水的 你不能否認有這個可能 所以要定罪才需要有強力的證據 不然就一定會有人受冤屈 這是法律的本質 還有 他答應了打放水球 跟他真的上場打放水球 是不一樣的 我不是很懂法律 但是答應打放水球只能說是有意圖要這樣做 真的上場打了放水球(這還是必需要證明才可以) 才是真正的犯行出現 曹並沒有真正的犯行 其實不起訴也沒有錯 像你說的 球員接受性招待 然後實際上沒有放水 在法律上是不會有罪的 所以這方面還是得靠球團與聯盟的自律 法律是底限 所以要到讓他吃牢飯這個程度 當然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犯行 球員接受性招待 事實上是球團與聯盟要處理 而不是法庭可以判他的 他可以說他只是去玩的 沒有法律規定球星不能上酒店 這是聯盟必須管理的部分 有沒有掌握到收錢的證據很重要 像其他人會直接起訴 最主要是因為對價關係被掌握到了 有證據證明他收了錢 這個證據就比玩女人要來得更強而有力 這是最直接的利益 (上酒店不是) 如果有收錢就會起訴了 曹的問題就在於他沒有真的拿到錢 然後講好的比賽也沒有發生 也不知是這到底是有小聰明 還是真的運氣好 但是在法律上對曹是沒有辦法的 簡言之就是沒有證據證明他有犯法 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聯盟讓他的職業生涯結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3.98

02/12 15:36, , 1F
看了不起訴書內容,跟雨刷見面都不是在比賽的前一天,所以..
02/12 15:36, 1F

02/12 16:48, , 2F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放水最難的就是舉證,所以聯
02/12 16:48, 2F

02/12 16:49, , 3F
盟才應該用更高的標準杜絕假球
02/12 16:49, 3F
文章代碼(AID): #1BTFqMNb (Tsao)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TFqMNb (Ts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