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許總的報紙原文(誰該為球員運動傷害負責???)
※ 引述《sekwisd (瓶子裝不下)》之銘言:
: ※ 引述《jffbeck (crazy....)》之銘言:
: 對不起 您說 [只要投完球有適當的處置 應該都還可以接受]
: 何謂適當處置?
: 一般棒球版常談到的 美職 約100球 投一休四 所以美職投130球瞞操的
: 日職 100多很多 投一休五或多一點
: 所以日職叫做操的球數上限會多一點
: 當然不是只是休息 還有別的動作
: 您是要反對這個說法呢 還是您只是把這件是換個角度說?
: 祇是確認一下而已
依我的看法(我只是從我學過的專業知識來思考...)
休息當然不可或缺的...但還有一些可以加速組織恢復的方法
譬如某些電療的儀器...可以減緩組織發炎的情況
當然重要的是在過度的使用後必須去確認沒有新的傷害造成
除了疲勞造成的酸痛之外,要看看是否有其他的不適...
有時在場上沒感覺,但下場後就察覺了 這就要立即處理
才不會造成傷勢的擴大...
小毛病其實就是警訊,不應該去忽視...
其實運動員都可以自己掌握自己身體一部份的狀況
但有些地方還是要靠醫療人員的監控及檢查才有辦法找出病因的
有時這個病因會是很關鍵的因素...
我只是提出自己一點小小的看法 也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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