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許總的報紙原文(誰該為球員運動傷害負責???)
※ 引述《bbc (一個月減掉八公斤)》之銘言:
: ※ 引述《jffbeck (crazy....)》之銘言:
: 照您的看法來推論,
: 120和143球差別不大,那我也能說143球和150球差別不大,
: 150球和170球差別不大,170球和200球的差別也不大,
: 所以說120球和200球的差別也不大嘍.....
: 我不是故意挑毛病,只是希望您在論述時能有更好的說法..
依照人體組織負載程度的曲線圖
您這樣的推理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人體的負載並非成正比關係
而且這跟閥值(threshold)有很大的關係
超過這閥值其曲線向下掉的程度就會比較誇張而且無法預測
更何況每個人的閥值都不一樣
但如果像你提到的170甚至200
我可以說一定超過這閥值
而我提的120或143是在推測閥值的邊緣
因此這樣的探討才有意義....
: 雖然我不是讀運動科學的,
: 但是我的想法中,
: 每投一球從「微觀」的角度來看都會為肌肉纖維增加一些細微的負擔、或者是傷害,
您也說了 每一球會增加一些細微的負擔或者傷害
從字面的意義來探討 "20個細微"加起來等不等於"差別不大"呢??
你說從統計學上來看"20個細微"是有顯著差異嗎?? 哈哈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討論120球 跟143球的差別
因為你知我知教練也知這個數字幾乎就是底限所在了
再加上去也沒多大的意義了不是嗎??
我只是要討論球迷幹譙教練讓球員多投一二十球到底是不是真的有意義
在我所發表的所有文章裡我從沒說過投越多球不會造成越多傷害
只是你要了解一場比賽多投個二十球 是否真的那樣嚴重
(我說過如果造成急性傷害那令當別論)
單就一場比賽而言 只要沒造成立即的不適 我是認為沒有那麼嚴重的
但長期下來 我也說過了 一個報廢的投手 報廢原因跟投球數無法完全撇清關係...
我希望看到的是有意義的討論,而不是單純文字遊戲或語句上的毛病....
從我發表的文章裡 我想表達的意思我想很明顯囉...
: 如果誇張一些您的說法,
: 如果沒有明顯的不適那是不是說他投200球也可以呢?!
: 無意打筆仗,純粹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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