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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林山田書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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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階層理論. — 事實上符合構成要件(正面的構成要件要素). — 客觀:∣. —不法—∣ — 事實上無阻卻違法事由(負面構成要件要素). ∣ ∣. ∣ ∣ — 對於符合正面構成要件事實的認識. ∣ — 主觀:∣. ∣ — 對於無阻卻違法事由事實的認識. ∣. —罪責. 簡單來說,就是「事實上無阻卻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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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我對照過了,的確林師在用語上或許因為不夠講究,或許因為他不是二階論的學者,. 又或者負面要件理論難懂,總之他寫的讓人容易誤會而且不容易搞懂,此外,林鈺雄. 師的新刑法總則用語上也是差不多(其實我是很想直接說他前面寫錯後面寫對,可是. 又怕說錯被吐槽,畢竟我沒有留德可是他有). 我認為其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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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一下原文好了. *******. 原文8版225p上. ----. …合法化事由的要素即被視為負面的構成要件要素,而納入構成要件之中。…. ----. 理解︰. 合法化事由要素(即正當防衛等),被視為負面的構成要件要素,故不具合法化事. 由(非正當防衛),即不具負面構成要件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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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構成要件就是「非XXX」才會構成這個犯罪要件. 通常是指「非正當防衛」、「非緊急避難」、「非依法令行為」、「非業務正當行為」......等等才會構成一個犯罪,那麼這些「非XXX」就是負面要件,在249~250頁有寫。. 所以「欠缺負面構成要件」就是說,它並非「非正當防衛」,並非「非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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