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法] 台大94年轉學考民總考題印象

看板TransLaw作者 (伊理)時間19年前 (2005/07/24 11: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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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storia (故事)》之銘言: : 壹、試問以下何者為不動產? :  一 預計搭建兩層樓之建築物,已建至第二樓,有四面牆壁和屋頂,但門窗尚未裝設, :    內部亦未裝潢。尚未出租於人。 :  二 於二樓屋頂上加蓋第三層樓之違建,沒有門牌號碼,但有獨立之出入口、水電、衛 :    浴設備,已出租於人。 : 貳、甲於民國80年和乙通謀虛偽出售A地和B地,並讓予登記。不久後,乙去世,丙( :   乙之子)並不知甲和乙間之通謀虛偽,並將A地出租給丁。丙年僅15歲,憐無母之 :   子X,便將曾向戊銀行設定抵押,附有融資50萬元之B地贈與於X。唯甲於將土地 :   出售於乙後旋即出國,並於民國90年向丁、戊、X請求塗消其物權登記。 :  一 問甲向丙、丁、戊、X之主張有無理由? :  二 設丙為有效佔有B地,試問其贈於給X之行為應如何方能有效? : ---------- : 大致是這樣吧!?關鍵字應該沒漏掉。有錯請修正。 我記得甲和乙是通謀虛偽贈與並登記。   甲向丙、戊、X請求塗銷登記 向丁請求返還佔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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