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灌水] PG 簽約 3+1 (4y/137M)
: 推 phoenix286 : 四年?還以為會簽最大(五年) 07/01 12:26
: 推 wizkhalifa23: 請問有人能分析為什麼簽4年不是五年呢? 07/01 12:41
: 推 Sammy0820 : PG是第三年球員選項欸 07/01 14:02
第四年PLAYER OPTION。
除了首輪新人約是2+2之外(嚴格來說是2+1+1的TEAM OPTION且需提早一年執行),
NBA各種選項可以看成「額外的一年合約」,所以沒有辦法像MLB那麼有創意的合約。
MLB比方說這樣:五年約,第三年球員選項可以跳出,不跳出就五年跑完。
會簽四年(3+1)的理由大概可以簡單整理:
○ PG目前是八年年資
十年以上可以簽35%起跳,所以也有人猜測過他可能2年短約留雷霆。
但規則上無法簽2+2,而2+1之類的短約畢竟有風險問題,不管是受傷或是市場狀況等,
PG畢竟不是姆斯、KD這種球員,可以年年1+1,該拿錢時還是要拿好拿滿。
○ 其他隊(非母隊)能開出的最大也是四年合約
選擇四年合約(3+1),則在金錢上不會吃虧(且母隊漲幅較高),
又可以看市場狀況,也許三年後可以重拾FA身份簽下35%。
算是進可攻退可守,錢沒有少拿(別隊也是四年開滿),也有跳出的自由度(3年後)。
如果簽五年(4+1)的話,要四年後才能變成FA,那時他32歲了...
簽三年(2+1)的話,保障少一年,這一年是38M美金.....
3+1的四年合約,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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