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 OT ] 請教一個繼續教育積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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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ncan ( 口米口米)時間11年前 (2013/03/18 18: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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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職能老師好. 最近在整理自己的積分. 也上過積分系統查詢是否該登錄的都登錄. 結果我今天發現我有 民國96年5月, 6月 跟 97年2月的上課活動積分. 這些都是在民國97年六月(不知是否有誤)辦法法實施前一年得到的積分. 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累計. 這三個活動除了一個是視覺障礙介入的課程(應算是專
(還有14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xinehou (yoyo, i miss u)時間11年前 (2013/03/18 23: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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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法施行前得到的積分通通不能累計,但是可以自己跟學會或全聯會申請。. 個人也很哀怨,以前的課都比現在便宜。. 2.能不能累計積分、或累計多少點,有幾個條件:. a.開課單位必須替與會人員向該學會或全聯會等有權限審核的機關『申請積分』. b.會議本身是否符合規範?像座談會救只有很少點數,學術研討會
(還有5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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