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 ] 低視力輔具的爭議

看板Therapist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5/22 14:10),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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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法通過一段時日 近日得知裡面有一條眼光師的業務範圍 他說低視力輔助器具的教導及使用 那ot法寫功能性輔具的教導及使用 我是不懂這樣是不是會影響我們的職業範圍 想請問大家怎麼看 畢竟我們在評估學也有上過視覺評估 所以他應該也會是我們的業務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8.136.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herapist/M.1463897450.A.048.html

05/23 12:58, , 1F
兩者都可從事此業務吧?
05/23 12:58, 1F

05/23 20:11, , 2F
基本上該是多專業合作的 但對方不這麼想...
05/23 20:11, 2F

05/23 21:22, , 3F
衛服部還沒開會 決議
05/23 21:22, 3F

05/25 12:57, , 4F
聽說有大老談判這件事?
05/25 12:57, 4F

05/25 14:45, , 5F
台大有個博後專門做視覺
05/25 14:45, 5F
文章代碼(AID): #1NGKrg18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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