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ST ] 藥學及聽語系的抉擇

看板Therapist作者 (angel)時間9年前 (2015/08/01 08:01),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回應推文 醫師也是法定的專門職業 裡面第28條裡面也是有規定非醫師執行醫療業務的罰則 (事實上每個專門職業都有) 只要裡面沒有但書醫療業務不包含物理治療 都是合法喔 請不要誤解 否則復健科醫師每一個算不算執行物理治療業務 同理護理師法裡面也是有規定護理師的業務    護理人員之業務如下:   一、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   二、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   三、護理指導及諮詢。   四、醫療輔助行為。 其在第37條(罰則)裡面也明定罰則 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執行護理人員業務者,本人及其雇主各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 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在護理人員指導下實習之高級護理職業以上學校之學生或畢業生,不 在此限。 那接下來換藥,算不算醫療輔助行為? 所以醫師自己換藥違法? 只要物理治療算是治療行為 醫師自己做都是合法 最後回到法條 醫師法裡面保障醫師診察、處置、治療、及用藥的權利 其他醫療從業人員的法條,在立法當初除了保障就業之外 最重要的就是避免觸犯醫療法及醫師法 畢竟醫師法立法最早,也規定僅有醫師可從事醫療業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6.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herapist/M.1438387279.A.A95.html

08/01 20:09, , 1F
後來查了一下發現法律上醫療行為真的只有分醫師親自執
08/01 20:09, 1F

08/01 20:09, , 2F
行跟不用醫師親自執行,也就是說法律上醫師執照確實幾
08/01 20:09, 2F

08/01 20:09, , 3F
乎等於其他所有醫事人員執照,謝謝A大的討論,又學到一
08/01 20:09, 3F

08/01 20:09, , 4F
08/01 20:09, 4F

08/01 23:01, , 5F
本來就是了阿 還用說?
08/01 23:01, 5F

08/02 05:46, , 6F
在鬼島醫生的影響力遠遠大於其他醫事人員,這是不爭的事實
08/02 05:46, 6F

08/02 10:38, , 7F
對於法規解釋的部分 有誰拳頭比醫師大??
08/02 10:38, 7F

08/02 14:15, , 8F
所以各位PT們不要坐井觀天了 事實是如何好好認清! 醫療
08/02 14:15, 8F

08/02 14:15, , 9F
行為只有分醫師要不要做 沒有能不能做的問題!另外回A大
08/02 14:15, 9F

08/02 14:15, , 10F
我想要小廟都只請大佛 因為我超愛每天頭腦放空一直on 一
08/02 14:15, 10F

08/02 14:15, , 11F
直on 然後爽爽領薪水 不然要幹嘛?
08/02 14:15, 11F
文章代碼(AID): #1Ll0nFgL (Therapist)
文章代碼(AID): #1Ll0nFgL (Therap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