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OT] 這篇是發洩---我被刪了!!!!

看板Therapist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3/27 19: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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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精神科職能治療師,稍微分享自己的臨床心得; 如與您觀點不同,請見諒~~ 嗯...我個人覺得在急性病房應該是很少有機會申報到"特殊職能治療", 特殊的診療項目應該都不適用大部分的急性期個案, 若是要執行3項一般的診療項目, 這種複雜的活動設計,似乎也不適用, 再來就是, 急性期個案的持續度可以到80分鐘嗎?! 不過很好奇的是, 貴單位除了一天申報一次特殊,還會申報一般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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