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簽競業條款,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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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3推 0噓 36→)留言4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mm123 (amm)時間10年前 (2015/05/10 12:08),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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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的競業條款,不需返還領的月薪的一半。. 只需返還所有分紅 +所有股票。. 但這個新的條款生效後,員工要返還:過去領的月薪的一半. + 所有分紅 + 所有股票。. 這個條款,基本上就違反憲法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競業條款直接限制你的工作權。. 然而這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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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2推 2噓 19→)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bL (sbl)時間10年前 (2015/05/10 09: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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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簽「競業條款」的人注意 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頻果即時. 2015年05月10日06:50. 勞工們注意囉!.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 一定期間內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勞工為求飯碗常無奈接受。. 為此,勞動部擬修《勞動契約
(還有12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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