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面試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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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時間4年前 (2021/10/02 05:28),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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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些東西,google就查得到了. 但很明顯你老板的常識淺薄,. 而你也不懂保障自己的權利…………. 拿這些去嗆他吧!憲法都有明文了……. 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故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對此,我大學、研究所求學時期的憲法啟蒙老師,吳前大法官庚在釋字第四○四號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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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6(53推 7噓 87→)留言147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rotalume (rotalume)時間4年前 (2021/10/02 01:54),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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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障14個月有白紙黑字的話,那就不是年終沒發是欠薪了. 再來特休如上面講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而我也贊成不要提離職,他告你還得先舉證犯了哪一條. 你離職了,沒有資遣費也就算了,還沒找到工作連就業補助都沒得領. 然後競業也不用理他,要簽可以,看他要拿多少錢出來(都欠薪了..). 不然就算逼你簽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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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yingjeou (英九)時間4年前 (2021/10/02 01: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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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弄到兩個月發不出薪水的公司,年底還有沒有辦法營運還是問題. 搞不好你自己在業界的時間還會比老闆長,畢竟老闆隨時可能跑路. 這時候辭職是錯誤的,業務就敷衍一下,做個65分. 請假面試就挑下午一點開始請,午休時間是你的權利. 面試完早點回家陪家人小小孩. 資遣?開除?啊欠薪先拿出來討論啊,資遣費先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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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8(129推 21噓 101→)留言25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kisslove (★+『C?P』+ 快樂)時間4年前 (2021/10/02 00:52),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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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為疫情關係,導致今年財務有狀況. 本來每年保證14個月,今年年終沒發,端午中秋各0.5個月也沒發. 最慘的是已經積欠2個月薪水. 苗頭不對 所以最近開始到外面面試. 幾週前到台中面了一家光電廠 (後來得知,裡面有我老闆認識的人). 我公司老闆(小公司,老闆就是公司負責人),今天嗆我. 要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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