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老闆譙三字經 北市勞動局:可自行離職
呵呵!力成竹科廠某電鍍leader表示......我不是老闆!!!^^
瞄的咧!這時候不是老闆,平時晨會上講話還比老闆大聲!!
老闆沒意見的事情,在那邊毛一堆!!
某個被電鍍leader在竹科廠二樓電鍍產線罵過三字經的前同事,你可以吉他看看^^
去年4月底,電話中被他罵過三字經、五字經,不知道可不可以吉他。(還好手機有錄音)
值班手機有擴音鍵....他好像都不知道....罵到出神了!被我全程手機錄音都不知道!
被老闆譙三字經 北市勞動局:可自行離職並要資遣費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2/1415218
(更新:新增影片)
不少民眾都碰過職場霸凌,有民眾向《蘋果》爆料表示,自己在一家健身中心上班,因店
內長期有違反勞動法令情形,某天他試圖找店經理「討論」,沒想到對方卻認為他「毛很
多」,最後在所有同事面前辱罵他三字經,讓他憤而離職。勞動局表示,若雇主有暴行或
重大侮辱,勞工可自行終止契約請領資遣費,至於人身攻擊部分只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處理
。
該民眾表示,自己每天早上11點上班,卻被主管要求晚間8點就要提早打卡,然後繼續留
下來工作到晚上12點。他詢問主管經理時,竟然被對方說「你毛很多」,接著還大聲罵他
三字經。
勞動局表示,若勞工向勞動局進行檢舉將進行稽查,一旦查獲雇主出勤記錄沒有備置,可
依《勞基法》30條之5規定裁罰9到45萬元,若是有打卡紀錄,但被發現記載不實,可依30
條之6 規定,裁罰2到100萬元。
至於遭雇主辱罵一事,勞動局說員工必須舉證,若同事願意出面證明的話,可依《勞基法
》第14條,因雇主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等行為自行終止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予資遣費,
但這是有關勞動權益部分,但人身攻擊部分只能透過法律來處理。(陳思豪/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07:00
更新時間: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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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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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otholisi (60.249.112.141), 08/22/2018 20:33:12
推 iverson0991: 不只告,你還可以肛他,比你po在這裡務實多了。 08/22 20:34
※ 編輯: shotholisi (60.249.112.141), 08/22/2018 2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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