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新制的休息日加班費

看板Tech_Job作者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時間9年前 (2016/12/23 16:03), 編輯推噓9(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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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條文在下面,我朋友的公司表示提早生效。 然後因為是固定週六加半天(8-12) 所以告知12月薪資狀況如下(每個月18-18號) 本薪38509 伙食費2500 職務加給16000 輪班加給(常日津貼)500 ---以上為底薪---- 全勤獎金1500 配合加班獎金2000 績效獎金1950 ------以上獎金 也就是加班費不計入-- 平日加班6.5HR 基數(240元)x6.5x2 休息日加班-第一階-10hr 基數x10x0.33 休息日加班-第二階-10HR 基數x10x0.66 ---- 對我朋友來說,週六加班費是多出來的 但是計算方法跟他想的不同 公司說。 1.33跟1.66的「1」本來就有給薪水 我朋友說勞基法是說額外給 總務就一直跳針 想請問哪種算法合理? 相關說明: 一、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二、平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三、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2)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3) 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4) 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3項,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四、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五、例假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0.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82480184.A.598.html

12/23 16:15, , 1F
提早生效 笑了
12/23 16:15, 1F

12/23 16:21, , 2F
1+1.33 這樣才對
12/23 16:21, 2F

12/23 16:23, , 3F
不就是學日月光 直接忽視本薪
12/23 16:23, 3F

12/23 16:25, , 4F
公司公告假日禁止進入 董事長也是
12/23 16:25, 4F

12/23 16:35, , 5F
2.33,如果算1.33可以去勞工局申訴了
12/23 16:35, 5F

12/23 16:45, , 6F
休息日"加班費"是多4/3跟5/3沒問題,倒是平日加班給2倍優於
12/23 16:45, 6F

12/23 16:45, , 7F
勞基法規定
12/23 16:45, 7F

12/23 17:01, , 8F
資方有一套的潛規則-勞基法規定,所以你不會知道的!
12/23 17:01, 8F

12/23 17:12, , 9F
休息日加班費違法 快去勞工局檢舉!
12/23 17:12, 9F

12/23 17:13, , 10F
可以吉了,現在已經明文規定前2h 2.33 後6h 2.66
12/23 17:13, 10F

12/23 19:28, , 11F
說2.33跟2.66的可以去勞動部網站看,他的範例就是把1算在
12/23 19:28, 11F

12/23 19:28, , 12F
月薪內,被陰了都還不知道咧。照他的範例是不會出現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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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9:28, , 13F
跟2.66這個數字的。時薪也是除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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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9:46, , 14F
應該要2.34&2.67,2.33&2.66還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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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08, , 15F
1+1.33 1+1.66 當中的一 是本薪 所以 加班費另外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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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08, , 16F
他這樣解釋 下個月發錢後 拿給勞工局解釋一下 順便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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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08, , 17F
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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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2:09, , 18F
問總務 罰的錢是公司繳還是 他幫公司繳
12/23 22:09, 18F

12/24 00:37, , 19F
告了吧!不過大部分人都很孬種應該會忍下來
12/24 00:37, 19F

12/24 04:50, , 20F
平日加班給2倍優於勞基法,但假日加班給0.5倍,因假日算法
12/24 04:50, 20F

12/24 04:51, , 21F
有無上班當天都給薪,所以加班費時薪減半喔
12/24 04:51, 21F

12/25 11:10, , 22F
舊法是月薪內包1,所以可以只給0.34/0.67;新法是要額外
12/25 11:10, 22F

12/25 11:10, , 23F
加給1.34/1.67哦!
12/25 11:10,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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