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生意人低下還是大學生學太多?
※ 引述《njpp (正妹真難找)》之銘言:
: 台灣產業就是大家知道的代工 代工 再代工
: 很多高中的時候,或是從中學,小學一些世界排名前幾的基礎學科
: 根本沒用
: 台灣根本沒有舞台
: 像是大學的非破壞檢測,鐵碳相平衡突,物理冶金....
: 除做到飛機或是嚴苛條件下的發動機
: 不然...也是機會很少
: 那政府說要產學整合,到底是要放棄教那些東西,還是叫台灣老闆
: 放棄那些代工$$?
有幾個點值得討論
1.代工的缺點和優點
缺點:技術深度較低須透過殺價來取得訂單,在產業鏈分到的利益有限
優點:不用負擔轉型、研發、市場錯估的成本,別人說什麼就做什麼
從台灣小時的教育,練習寫標準答案而非創意答案
作業大家抄,這樣長時間的養成其實有利於產出代工的員工
即使MTK或許多IC Design House,有些研發也是看別人做什麼跟著做,然後再嘗試壓低成本
畢竟別人都已經找出市場方向,跟著做就ok,只要找到量大的市場就能有可觀收入
所以許多訂規格的會議,台灣其實involve的不多
也請不要舉台積電,這算少數代工特例XD
2.海洋國家短視近利的個性
當投入一個產業沒有成果,民意可能覺得圖利廠商、研發人員不夠貼近市場 blablabla
老闆也不喜歡做這種事,因為看不到立即的訂單以及收入
問題是新創的東西很難保持都成功啊
3.思想偏保守,不太喜歡突破框架
就像如果有小孩說我要玩遊戲進大公司
大家可能會說,玩什麼遊戲,去念書吧
等到進公司,一開始覺得,老人守舊blablabla
等到資深之後,年輕人都不照規矩來blablabla
就被公司體制化了
4.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理論與實務差異
以台灣的人口比例,其實應該偏應用研究多純研究少
畢竟小國沒那麼大的本可以每個都先投入20年再看看是否能回收
反之,歐、美、中國就比較有籌碼這麼做
雖然大學不是職業訓練所,但畢竟多數人是會出社會而非走入研究領域
因此訓練方向或許也不能以教授研究導向的方式來規劃
畢竟許多國立大學還是拿納稅人稅在運作,理應承擔一些社會責任
但許多教授帶領的研究是協助自己可以拿計畫而非讓學生可以融入社會
也因此產出許多研究其實對和現在社會結合是有落差
因此,如果要改變,或許要先接受挑戰及不同思維
但台灣是否準備好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28.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0286916.A.1A7.html
推
04/10 19:24, , 1F
04/10 19:24, 1F
一個問題,創新其實成功率不高,可能1%或更低
所以是否要賭也很難說
噓
04/10 19:26, , 2F
04/10 19:26, 2F
→
04/10 19:27, , 3F
04/10 19:27, 3F
歡迎來篇好文啊,分享一下日本、英國的部分
推
04/10 19:38, , 4F
04/10 19:38, 4F
→
04/10 19:38, , 5F
04/10 19:38, 5F
→
04/10 19:38, , 6F
04/10 19:38, 6F
→
04/10 19:38, , 7F
04/10 19:38, 7F
→
04/10 19:39, , 8F
04/10 19:39, 8F
沒喊價籌碼跟連規格會議都不重視這是兩個層面吧
問題台灣時常連軟體、硬體的規格參與意願也不高
推
04/10 20:08, , 9F
04/10 20:08, 9F
以色列在美國影響力和台灣不同啊,而且猶太人這人種太特殊了,許多國家也無法複製
不過這兩國的確台灣學習
※ 編輯: jeromeshih (1.34.228.133), 04/10/2016 20:17:16
推
04/10 20:15, , 10F
04/10 20:15, 10F
也是啦,台灣也沒像英國有殖民或者日本近代先發展,在一開始起頭就有落差
噓
04/10 20:22, , 11F
04/10 20:22, 11F
→
04/10 20:22, , 12F
04/10 20:22, 12F
推
04/10 20:22, , 13F
04/10 20:22, 13F
我覺得是定位不明,現在許多學校的電子電機資工原先應該是科大要發展的
結果科大被汙名化變成定位不明
→
04/10 20:23, , 14F
04/10 20:23, 14F
寫文章交流交流也要計價嗎?那您從板上得到許多資訊您有付錢嗎?
噓
04/10 20:51, , 15F
04/10 20:51, 15F
推
04/10 21:33, , 16F
04/10 21:33, 16F
※ 編輯: jeromeshih (1.34.228.133), 04/10/2016 21:41:44
推
04/10 21:56, , 17F
04/10 21:56, 17F
→
04/10 22:00, , 18F
04/10 22:00, 18F
推
04/10 22:26, , 19F
04/10 22:26, 19F
→
04/10 22:41, , 20F
04/10 22:41, 20F
推
04/10 22:52, , 21F
04/10 22:52, 21F
→
04/10 22:53, , 22F
04/10 22:53, 22F
推
04/10 23:14, , 23F
04/10 23:14, 23F
推
04/10 23:28, , 24F
04/10 23:28, 24F
推
04/11 04:48, , 25F
04/11 04:48, 25F
推
04/11 08:21, , 26F
04/11 08:21, 26F
→
04/11 08:24, , 27F
04/11 08:24, 27F
噓
04/11 09:01, , 28F
04/11 09:01, 28F
→
04/11 09:02, , 29F
04/11 09:02, 29F
→
04/11 09:03, , 30F
04/11 09:03, 30F
→
04/11 09:03, , 31F
04/11 09:03, 31F
→
04/11 09:04, , 32F
04/11 09:04, 32F
→
04/11 10:44, , 33F
04/11 10:44,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