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狂罵人,諷刺人的輔導老師

看板Teacher作者時間4年前 (2019/12/29 17:40), 4年前編輯推噓-18(927151)
留言187則, 2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標題改一下,因其中一位是有諮商工作室的.截至昨天為止,推文噓文罵我最多,情緒 走鐘最多的那個人,不是學校裡的專輔,是躲在外頭別人開的工作室的一個諮商心 理師! 立刻改標題。 我不想再批評這幾年剛畢業或剛考到照的諮商師(還在外開業),怎麼溝通態度如此一般。 我安慰自己,相信我遇到的是“特例“,不是常態 作者: innicentJohn (John) 看板: Teacher 標題: 發狂罵人,諷刺人的諮商師 時間: Sun Dec 29 17:40:30 2019 經過了今天 我或大部分看板的老師,已經很清楚知道 所謂我們想像中的,受過教育以後應有的網路禮節,即使對那些學過溝通輔導的心理師, 專輔,仍然比例上有一部分人完全不具備真正的溝通專長,甚至不具備完整的諮商訓練應 有的態度 甚至他們也會發起網路霸凌,目的是捍衛自己 我從前對這些專業者僅存的一點尊敬 就從今天罵我,刺我的網友中完全的流失 原來,人心的狠毒不分科系訓練,我只是期待過高,如此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32.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77612432.A.8BE.html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17:41:34

12/29 18:02, 4年前 , 1F
推薦你去付費做諮商,不要只想免費討拍沒什麼意義
12/29 18:02, 1F
沒有向你這種沒有同理心的討拍,我在這裡有其他網友寄信給我往返。 既然那些嗆過我的專輔怕被吉,您照子也放亮點 老子我最討厭網路對我不禮貌的人。

12/29 18:17, 4年前 , 2F
我任教你口中的主科,但每個職位都有認真的跟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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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17, 4年前 , 3F
的!教職本來就是良心事業,難道比你更認真的老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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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任意評論別的同仁過太爽嗎?導師覺得專任爽,行政
一樣,你前文後文根本沒有看清楚,連句號,問號標題,我前面的發文根本沒有看清楚 你啊,像國中生一樣從眾,人家第一篇噓,你就跟著噓 從眾心理之外,你有獨力判斷嗎? 法院就是檢察官成天傳喚你們一堆的噓文者 你應該知道先前有一個精神科醫生被另一網友告,只是噓文嗎? 檢察官一天到晚傳喚你們這種從眾者去 辛苦啦 12/29 18:17

12/29 18:17, 4年前 , 5F
覺得導師爽,你一開始就說專輔輕鬆引起戰火,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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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17, 4年前 , 6F
反駁就說霸凌,這跟仇師的鄉民一直說老師過太爽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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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對我帶頭集體霸凌,我下午喊“告“的,是那位開一篇文章發文罵我的my開頭的小 姐先 生,她畢業於靜宜大學諮商輔導所,按照我查的網路資料。如果她的基本資料有查錯,先 說聲抱歉。 從今天近中午開始,就是由my網友開始對我集體霸凌,之後,還有三個網友推文附和她霸 凌,我全部截圖。 我指涉帶網友對我發文章煽動網友對我集體霸凌的,就是這位疑似靜宜諮商輔導所畢業的 my小姐,不是指你,樓上的。 (還好今晚我心情不錯,暫時放過這人一馬)

12/29 18:17, 4年前 , 7F
態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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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19, 4年前 , 8F
真心覺得你該找個適當資源協助 你的壓力已達臨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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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3, 4年前 , 9F
不回應不是代表認同喔~只是覺得假日很寶貴,不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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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是檢察官成天傳喚你們一堆的噓文者 你應該知道先前有一個精神科醫生被另一網友告,只是噓文嗎? 檢察官一天到晚傳喚你們這種從眾者去 辛苦啦 我看我還懶得告你,要告就告那一個帶頭的專輔 順便見見她的指導教授為什麼把她教成那個模樣與態度 還在忍耐 別讓我告了你們一堆肉粽串。 不是你的事請你閃邊去

12/29 18:23, 4年前 , 10F
鉤。我不是專輔啦~有能力長篇論述,應該寫萬言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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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覺得假日寶貴,請移駕別版 老子我沒有強迫你要點下我的文章,一切是你自願。

12/29 18:23, 4年前 , 11F
學校上層反映,把ptt的教師板當情緒出口,對現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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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3, 4年前 , 12F
有幫助,而且氣憤之中的錯別字有點多,真讓人擔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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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3, 4年前 , 1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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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4, 4年前 , 14F
好了啦 原po壓力大這邊找個箭靶打字發洩而已 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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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4, 4年前 , 15F
的休閒活動 幹嘛付費做諮商 下面也注意用語 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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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24, 4年前 , 16F
陪跑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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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33, 4年前 , 17F
大家都是上網來舒壓的 看你在那邊自己洗版好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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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33, 4年前 , 18F
我也想要跟你一樣開心啊 對了我也不是專輔 就不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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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33, 4年前 , 19F
什麼態度來教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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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噓我表示你沒有把那些早上專輔亂咬人的文章看清楚。 實際上,支持那些咬人專輔的,就是發言那某些幾個。 不支持那幾個發文咬人推文的專輔老師的網友,已經把如何不認為專輔壓力是老師當中多 大的理由寫很清楚 甚至於,有資料組長,輔導組長是普通班轉任輔導室的組長,和教育部派任的專輔,學校 的兼輔,相處很長的時日。因為這些普通班導師過來擔任的資料組長,輔導組長是當過國 中導師,甚至擔任過學務處的衛生組,生教組 那些輔導,資料組長眼巴巴和這些專輔相處一年以上,難道還比較不出來,專輔或輔導老 師的工作,和其他處室或導師相比,到底是輕鬆嗎? 大家心理有數,只是檯面上不想點破,只有用私信大罵那些專輔。 如果你們那些兼輔,專輔稍微有點幽默感,回應說“是啦,我們比起學務處或導師,相對 輕鬆,羨慕嗎?“幽默的方式帶過。會有今天的下場嗎? 實際上私下罵你們的人很多啦,推文有說你們專輔爽的,還有背地裡說爽的,說導師很慘 ,寫信來講的也有 真是奇怪了。像我們要是被罵當導師比當生教爽,我們馬上承認。 我們要是被罵當專任比當導師爽,我們也不生氣。 因為是事實。 偏偏啊有專輔或兼輔老師不願意面對事實,連他們的朋友也不願意面對事實,還很沒有幽 默感呢! 要是我是個有幽默感的專輔,就會回答“謝謝大家的羨慕,我也覺得自己很幸運,所以以 後各位導師若有什麼需要,說一聲喔“ 這就是有好特質的網友與專輔 結果今天回我的半數嗆人網友,是什麼爛咖,沒幽默感的腳色?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19:28:53

12/29 19:18, 4年前 , 20F
一開始就說專輔輕鬆就直接end了 沒必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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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18, 4年前 , 21F
一竿子打翻整船人的老師也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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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22, 4年前 , 22F
這一系列也太精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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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要舉出個別差異,那舉都舉不完 你們這些人如果要回應自己的專業輔導工作不輕鬆 到底作了哪些事的壓力,更甚於生教組,學務處,導師們,倒是可舉證與條列 例如每天幾點到校,中午是否陪學生吃午飯還不可以自己吃,要陪學生睡覺和掃廁所 還要處理各種每一個班上三十個學生的大小事 想嗆人的專輔與兼輔老師 可以舉證出,條列出幾樣贏得過國中班導師,國中學務處生教組的鉅細靡遺的貢獻嗎? 已經很多網友於前面的文章在問國中專輔,兼輔到底幹了哪些事,要不要列一個表格,欄 位,和生教組,導師們比較,逐條比較? 列一個表格,具體填表,如上,讓所有的網友體諒你們全校最辛苦,好嗎?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19:35:26

12/29 19:33, 4年前 , 23F
可受公評之事有何可告?
12/29 19:33, 23F
我告過人,檢察官當庭要對方向我道歉。 你不是檢察官。 而帶頭引起霸凌而導致對方身心傷害,網路群起而攻之的,例如你現在和大家做的 都可以去法院談。 你就看看檢察官一般而言會怎麼對你曉以大義

12/29 19:35, 4年前 , 24F
爛咖都說出來了XD到底是誰會被告我真的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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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承認自己就是霸凌我的爛咖 還是跟進霸凌的爛咖,沒有網路基本禮節的傢伙,也 是你自己承認的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19:42:47

12/29 19:51, 4年前 , 25F
……是說沒幽默感錯了嗎?
12/29 19:51, 25F
她們豈止沒有幽默感,是沒有eq 要是別人說我當老師比台積電的有時間顧家庭,我會認為是事實 別人說我導師比生教爽,我也認為是事實 別人說我專任比導師爽,我也認為是事實 因為大家都有眼睛 我硬拗我比別人有貢獻,實際上所有工作輪流作,大家不知道我硬拗嗎? 專輔和兼輔的工作,那些普通班轉任的資料組長,輔導組長,也都看在眼裡。 自己專輔說自己的工作是全校裡面超重要超累的,勝過導師,勝過生教,這是讓那些輪流 作行 政組長 的普通班導師,當過生教的導師情何以堪,要睜眼說瞎話? 真的,如果你是國中的生教組或導師,那你發文說別人 誤會你,那全校或全國的九成比例的國中老師同意,因為全國公認的,學務處的工作太累 了,還要跑警察局,跑法院,還要面對外面的混混。 可是說專輔是全校數一數二累的話,大家情何以堪?有九成的國中老師同意,專輔比生教 還累嗎?匿名投票的話,有九成比例的國中老師會認定國中的各種職務中,專輔的累度是 全校前三名嗎?那學務處生教組的累是全台公認,教學組的煩也是全國公認 國中導師也 是全國公認 再加總務處管招標的,也是全國公認 論累度,生教組,國中導師,誰敢比? 還是那句老話,我沿用今天下午某支持我的網友的回應: 請列舉你們專輔或兼輔實際在校的分點貢獻 列一個表格,很多欄位,讓專輔工作,和導師工作,生教等學務處工作的比較 比較項目包含幾點到校,中午要不要指導學生吃飯,看學生午睡,打掃糞坑,輔導班上三 十個學生,處理打架或跨校打架案件,霸凌案件 今天下午有普通班的網友在問了,要不要專輔們列一張巨細靡遺的比較表格?和所有各處 室的組長,尤其生教,還有導師的從早到晚每一個時點的業務比較,中午能不能休息,能 準時下班嗎還是有第八節?寒暑假被強迫上輔導課嗎?一堆可以比 這些事,今天下午不是有兩個推文的網友提出來,要求專輔們舉證貢獻嗎?我則要求那些 早上到下午嗆人的專輔們,請加上請作 一個公開比較各種學校職務內容的表格 這樣,不是可以讓全國的老師認同你們是整個國中最辛苦最累,甚至勝過學務處生教組嗎 ?其累度勝過生教組,勝過導師,勝過主科老師,甚至勝過台積電爆肝工程師。 沒關係,舉證出來,我們就甘拜下風了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20:22:56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20:33:36

12/29 20:31, 4年前 , 26F
原po用詞比較危險 連爛咖都說出口了 也不知道人家
12/29 20:31, 26F

12/29 20:31, 4年前 , 27F
有沒有截圖 不被告就不錯了 還想告人請人上法院阿
12/29 20:31, 27F
你就可以和我對賭,誰告得了誰。 樓上的,檢察官自然會判定事情先後發生的因果關係,如果是他們先連番攻擊我在先,檢 察官自然會體恤當事人我。再者,我沒有指名道姓誰是爛咖,只有自己承認曾經攻擊我的 惱羞成怒告過來還因果錯置,檢察官也會明白的。 大家都很清楚哪些網友對我攻擊,檢察官每天處理這些事都很熟練了。因果關係是法院最 重視的,你別操心了。我桌上還有兩本民事求償的書。 還好本人現在心情不錯,暫時不想動手。不用你恐嚇我,那種地方我去過了。 樓上的小姐先生你要不要幫忙專輔作一個表格,貢獻一下你的友誼 已經三個網友在問,或質疑你們的專輔的貢獻在哪裡了, 期待你幫他們澄清,列完整大表囉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20:36:49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20:42:33 ※ 編輯: innicentJohn (61.228.132.91 臺灣), 12/29/2019 20:43:46

12/29 20:44, 4年前 , 28F
????提出質疑者應該要自己證明自己的指控是正確
12/29 20:44, 28F
還有 130 則推文
還有 41 段內文
01/01 10:26, 5年前 , 159F
你就說他的生活除了在這邊打字沒有其他真可悲 卻忘
01/01 10:26, 159F
senn網友你把所有不同的網友全部混在一起,把不同的事件混在一起談 我今天早上是回給les網友,已經不是在講三,四天前的人了,而且私信談和了 再者,你身為他校一校之生教(前幾秒才搞清楚),你處理學生問題也需要冷靜,需要釐清問 題才來發怒吧? 看來你還搞不清楚,這起事件走到後來成了司法案件,我最初只是詢問意見, 搞到後來,你們看看你們的情緒管理以及獵巫行動.完全是符合群眾心理學的歷史事件... 很多國中也有類似 的案件.例如幾個小朋友網路一言不和,開始群起而攻之,再影射對方加以貶抑姓的文字, 根本就是觸法,這些事情國中生常發生,難道貴校生教你沒有感覺你連網路霸凌,網路影射 別人神經病精神病,還一堆人推文是有嚴重司法上的問題?你的敏銳度很低. 你不理性,相當情緒化.

01/01 10:26, 5年前 , 160F
記字打最多的就是你 說不過人就說網路霸凌要提告 也
01/01 10:26, 160F
一,我幾天前對於每個網友的意見都是禮貌一一回應,不理你們呢你們又生氣。 怎公親變事主? 幾天前給你這個外校生教的一點建議,我還稱讚你兩次, 你竟然責怪我打字最多? 做為一個生教(天下第一大組長)竟然無法體會他人的好意,還把公親變成事主? 我那天寫的多還不是為了回應你或幫助你?你公親變事主? 二,我指涉想提告的,(最多)就是指涉我我神經病還附和的那好幾位,五到六位 看來你也不想搞清楚,你從頭到尾都沒有冷靜過,只是不斷地捍衛你搞專輔的朋友 (我的直覺)可是你又怕被告. 但是如果你再嗆過來,本來我不想請法院傳喚你到場解釋怎麼一回事的,我可能一併將所有截圖送上檢察官.並籲請檢察官 傳喚你們全體酸我的網友出庭.好釐清你們彼此的真正關係.既然你們到今天還沒有學 到教訓,本來只想告一個b網友的我,決定告一串人.哪裡法律上容許他人網路放肆? 我, 並不想做得那麼絕. 一開始想提告的最多只有五到六位,最少一位,不包含你.但你如果一再搞不清楚 事情的因果關係也不感恩我試圖對你案例的幫助(國中班級的脫衣事件),我會請檢察官籲請你 到場說明,很抱歉. 你若希望事情化小,就此止住你的手指.如果你不想被捲入.謝謝

01/01 10:26, 5年前 , 161F
不看看自己字裡行間更多露骨的攻擊言詞 真上法院搞
01/01 10:26, 161F
(你很不知道感恩.我幾天前給你一段如何處理脫衣服學生的建議,你沒任何感謝? 反咬我字數多?你真會反咬,有感謝別人稱讚你工作辛苦嗎?你再敢反咬我,你看我會怎麼 對你) 再給你sen網友腦補以下兩點: 一,職業的辛苦,可受公評(不是蓄意攻擊或毀謗) 二,網路上公開針對特定的網友予以貶抑性的精神病患等用詞,非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的 範圍. 以上. 清楚明白了嗎?

01/01 10:26, 5年前 , 162F
不好原告變被告 不能接受討論批評就自己寫日記 不要
01/01 10:26, 162F
哈,你真是毫無法律常識

01/01 10:26, 5年前 , 163F
把這裡當你的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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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0:35:40 最後回應這位激動的sen生教(?),很抱歉我只是直率地寫出自己的看法即使思想偏頗 有待改進,至少我也試圖幫助你提供的案例, 請你常懷感謝心.也請你多看別人的優點. 至於你看不順眼的文章就請略過. 另外贈送你一般的輔導人員或諮商員他們常掛在嘴邊的,心理學大師---- 艾力斯(Ellis)的“理情治療法“ 理情治療法提到,人的非理性信念很多,其一就是,“希望自己(的職業)獲得 所有人的肯定“,這是一種非理性的想法。 請抽空複習艾力斯的理情治療法. 理情治療法告訴人們,要得到全世界的肯定是不可 能的事.請不要替自己或朋友出氣.很多看法無法改變.能夠調適的只是自己. *****自認為已竭盡力氣回答您的問題,希望您此刻起不要再有挑釁的文 字,否則一併列在證物上的關係人,送達地檢署偵辦,謝謝*****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0:41:16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0:58:24 rtf120 : 推 樓上s網友 不合樓主意念的文字 一概編派為霸 凌 01/01 11:09 …> rtf120你就是這起我想提起訴訟案的真正關鍵, 你怎可以公開版面罵人家精神病名阿? 名詞是這樣給您亂用的嗎?如有意見,私下給予指教倒是可以.那樣很不禮貌耶. 你們這幾個網友(尤其復旦高中老師beeolive)輪番影射甚至直接 , 指控某特定id是精神病,病患,在各篇文章,難道不是霸 凌?一共至少五位!包含你, rtf120 . 是你比其他人更早指控我汙名化的字眼. 你不承認嗎? 你公開文章罵我特定的精神病名,我對你表示反對意見,這叫做"不合我樓主的意念"? 你真會歪曲事實. rtf120,你有檢討自己嗎? 你嫌我文字寫得多只是表示此人坦率,韓國瑜也話多,宋楚瑜也話多,宗教傳教士有一 些也話多.某些精神病也話多.很多的職業或個人都有話多或文字多的共同特質,可以被 你通通歸於一類--狂躁症,是嘛?照你的推論,韓國瑜話多也是輕躁症? 宗教傳教士也是 輕躁症? 本最初我只想告當中其中一位影射我精神病的網友(復旦高中beeolive老師)就好,感 謝樓上se(自稱某校的生教)的文章,增加我的火氣,那些跟隨beelive推文噓文 指控影射我精神病的一掛,感謝你的搧風點火, 我本來只告一位,經過你se網友的搧風點火增加我的怒氣,我考慮全列為被告或傳喚。 我本也不太想告rtf120(當初只想告一個b網友),現在通通告! 做錯了事還繼續在網路上辱罵我!!!!!!!??????元旦大家是沒有朋友通通在網路上耗嗎? 你們寫愈多罵愈多,我就不只告特定一位!(1.1.傍晚五點修正) 我要讓檢察官好好詢問一下你們到底是誰出的主意罵我神經病,如何?我懶得 動腦筋你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我當初只想提告一位, 幾位直接指涉公然侮辱我的我全部告!rtf你毫無悔意! 看你rtf120今天的文字就知道顧左右而言他.你可以隨便網路講別人精神病嗎? 第二點:愈多人愈會造成錯誤的決策甚至霸凌,古老的心理學研究早已探討過. 至於這次,你們於公開網路指控別人"精神病"已經涉法,就是網路霸凌的後果。 集體公然侮辱或妨礙名譽就是網路霸凌的下場. 你要到法院來聽一下法官的解釋嗎? 人數愈多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很多人殺一個人也不是對的。 是非對錯不是以人數來分,否則法律的存在,意義之有? 你支持誰,一百萬鄉民支持, 誰都無法證明被支持的人是非對錯. 我們講的是道理與是非,而不是人數的多寡。 以多暴寡叫做霸凌還是叫做正義?

01/01 11:09, 5年前 , 164F
排擠侮辱 用恐嚇的方式要其閉嘴 聽不進別人的建言就
01/01 11:09, 164F
你對於"恐嚇"的定義恐怕很不清楚. 我是找黑道人士取你的命了你再來指控我恐嚇你或恐嚇誰. 你這又是多增加一項不實指控.你要我多列一點你對我不實指控的證據嗎?rtf120? 我先警告對方如有再犯網路霸凌,我會採取相關法律行動這叫做恐嚇? 請不要濫用名詞, 包含"恐嚇", "輕躁症", 這些名詞請你不要亂使用! 另外, 網路霸凌早就被立法,有相關的法條可以對應.雖然法律上沒有直接的霸凌法, 但有相關的法條,每一項霸凌都有對應的法條,您可善用google. 再提醒你, 法律允許人們可以公開網路連番不同的網友指控特定 的人是精神病嗎?板上至少四到五位(連同噓推該文),你是第一砲,對我幹這樣的事 。 罵人精神病,病患,神經病, 躁狂, 精神分裂, 類似種種的網路發言,這是法律所保障的言 論自由嗎? 法律保障你們如此以貶抑性的字眼公然侮辱或誹謗他人的言論自由嗎?

01/01 11:09, 5年前 , 165F
別來發言 或者你是來紓壓發洩? 並非來找解決方案?
01/01 11:09, 165F

01/01 11:09, 5年前 , 166F
回溯樓主原先發文的問題 發現樓主正用自己最痛恨討
01/01 11:09, 166F

01/01 11:09, 5年前 , 167F
厭的方式在對待板友 但卻不自知
01/01 11:09, 167F
rtf120, 你這篇離題了. 為何不公開回應你幾天前公開文侮辱我精神病的名稱呢? 你今天寫這個根本是偏離焦點,誤導群眾. 你先回答我問題,為什麼亂罵別人 精神病名? 講的你好像專家學者一樣. 一,一切歸法 二,rtf120 你若eq夠高,當初可以指證我哪裡的思維有盲點,對事不對人 .你這個高學歷的老師有聽過"對事不對人"嗎? 我哪一段文字不合邏輯是非常有 可能的,但你怎可以公開文字罵我精神病的病名呢?你指控我精神病,是人身攻擊, 不清楚嗎? 你若嫌前天我寫給se這外校生教組長寫得多只是我這人坦率, 然很多事物之間彼 此有共同的特性,精神病也許話多,傳教士也許話多,很多職業以及不同個性 的人都有話多的共同特質,但通通歸因為"精神病",是不正確也不嚴謹的推論. 直到今天元旦下午你們這幾個持續的亂七八糟的攻擊, 還持續攻擊, 我真的 懷念一開始,我另一篇文章, 第一個回應我的那個學校的專輔老師,她當天就說服我了。 當天一共有三個很棒的專輔,,留言滿好的,很可惜你們沒有注意到。 是你們一堆人(包含你這個罵我神經病名的rtf120, 等等)後續根本沒有看清楚幾天前 那一篇文章那個專輔她寫什麼,我回什麼,開頭前三個人回甚麼,你根本沒看清楚一直來戰 最後的下場就是現在--“雙輸“, rtf120和復旦高中的b老師以及那些網友自以為謾罵我贏了. 實際上贏了甚麼? 事情本來在我發文第一天就結束了。(是你們不讓事情結束的,在我心中早就過去了) 你們有些人耐心可能不好,輪番網路亂罵,最後搞成了公然罵人家“神經 病“(最先發難指控他人精神病特定病名的,就是你, rtf120, 你那天是半夜一點 多寫上去, 我隔天六點多發私信給你要求你處理這事情,你不處理我也沒辦法刪除你的 不當文字,根本沒辦法保你,想替你緩頰刪除你的不當文字也沒辦法) 接著在你之後,果然,不到一天. 由你發難指控我侮辱性文字"輕躁"後, 又陸 續有網友例如復旦高中的b網友罵我"精神病",另外接著好幾個罵我“病患“,一共五到 六位推文噓文輪番罵,還分散於各篇文章. 所以很多人私信建議我提告,因為這太超過了。 rtf120,你今天的推文根本顧左右而言他, 我還想問你, 怎可以公開網路隨便以侮辱性的精神病名呢? 而且我當天早上還還私信去提醒你請你處理一下(我才能一併刪除不適當文字)但是你根本沒有 接受建議.果不其然,自你之後,你開啟了"破窗效應"所有網友輪番罵我精神病 所以我非得告你不可了---雖一開始我不想這麼做. 我要是不制止,不提告你們,就會成了破窗效應的受害者. 看到你今天的推文,我認為你rtf120根本不反省自己,武斷地自以為是,自以為正確, 卻完全沒有受過嚴謹的精神科訓練(即使精神科醫生知道誰是病患也不會這麼做,法律 不允許精神科醫生公開在網路上說三道四)(所以復旦高中那個b網友拿出的那個案例或者 是新聞或網路文,根本是有違法律對於人權的保障) 看你們的行為就是集體霸凌,您這個rtf120先發難罵別 人精神病,另一個復旦高中的又接著轉貼影射精神病, 另外三個推文又寫文章罵他人精神病.你們這五六個完全構成集體霸凌.對我的誹謗,公然 侮辱等事件.就算你們硬ㄠ不被檢察官起訴.我相信廣大的網 友都可以知悉你們對我做的一切. 你們在教學上經常勸學生不要網路亂罵, 要好好相處,沒錯吧? 然後你身為人師, 在網路上示範給學生看"罵他人精神病",還振振有詞拿出精神科幾百年前的轉貼文章. 你們勸同學不要互相攻擊,不要公然侮辱,自己卻做了怎樣對別人的態度的最好示範? "溝通"是每個人終生要學習的功課,如何在他人情緒穩定時而你也情緒穩定而不是 憤怒時亂敲上一些侮辱他人的文字,是一種EQ. 而不是任由發洩.造成現在"雙輸"的後果. 而且對方永遠也不知道您所捍衛的價值何在. 因即將進入司法階段,不希望更多的網友列入傳喚對象(無論是以被告或證人 的名義,我也無法決定誰會突然從證人轉成被告), 懇請無關者回到現實生活中好好生活, 不干你的事就不要發言,有意見者請來私信, 想要罵人家神經病者或已經罵別人神經病者, 請檢討自己身為公教人員的言行.即便你可以舉證我有神經病,舉證成功,但是法律不會允 許你rtf120或是bee小姐濫用精神病名,在網路上訕笑,汙名化他人. 至於另外一個推文bee的文章謾罵取笑的年輕的諮商心理師iansenna ,你就更慘了, 因為你的作為.你多次的推文噓文我的文字,顯見得你毫無一個好的心理師特質,既無自我 情緒管理的能力,又無良好溝通的特質,也就罷了...尤其在bee那篇指控我為神經病的id之後你推了文, 你身為一個專業人員,卻做了最不應該犯的錯.跟進霸凌. 你身為一個心理專業人員,從幾天你的推文 中不但顯得你脾氣不佳,你犯了嚴重的職業倫理原則, iansenna iansenna 你比其他兩位更不能被饒恕.從頭到尾都是 你開的端,依據你多次的文字態度,你應該要被衛生署吊銷諮商心理師的執照! 你比其他兩位非專業訓練的老師更不能受到饒恕, 你應該整個被吊銷諮商心理師的執照 !!!你惡行重大! p.s.你跟進附和b網友指涉精神病的文字已經截圖. 最後,提醒得意忘形者: 憲法與諸項法律的位階遠遠大於一校的教評會關起門來的自訂遊戲, 至於影射他人"神經病老師", 其他人,例如那位復旦中學的老師beeolive,我提醒妳,身為教師的言行 你要特別的檢點.妳所觸及的不該犯的言行舉止,恐怕還遠大過妳在板上意圖指控的特定 網友, 在以上三位的發文中,你的用意最為惡毒, beeolive. 以上.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1:15:29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1:46:02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2:20:51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5:25:51

01/01 15:14, 5年前 , 168F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希望原op對他人也可以像要求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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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5:14, 5年前 , 169F
人對自己一樣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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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5:27, 5年前 , 170F
感謝樓上的建議.這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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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15:45:41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20:12:57

01/01 21:11, 5年前 , 171F
你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 但你不能叫人閉嘴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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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2, 5年前 , 172F
如果你覺得受害而我必須負責 就去做你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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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5, 5年前 , 173F
抱歉前幾天我心情不佳,忘記寫過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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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5, 5年前 , 174F
如果讓你覺得這兩個字讓你受到傷害,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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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6, 5年前 , 175F
可是你也不能隨意罵別人精神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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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7, 5年前 , 176F
還有你只是抓住一個我一個語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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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7, 5年前 , 177F
你那天發了"精神病"相關用詞,我不是立馬寫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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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8, 5年前 , 178F
那你有沒有針對你傷害別人,而我給你轉圜的機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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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8, 5年前 , 179F
你說我叫你"閉嘴",和"你稱呼我精神病",何者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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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8, 5年前 , 180F
你總是不願意回答,為什麼公然罵別人精神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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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9, 5年前 , 181F
所以你還是沒有悔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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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9, 5年前 , 182F
像你這樣的個性,就算打到最高法院你也不認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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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f120:如果您是因為我曾經對您的推文寫過"閉嘴"二字而感到不舒服,當時就可以反映 難道你事後公開版面罵我"精神病名", 我當時就知道你生氣的點嘛? 假如你覺得我當時請你文字上閉嘴(可能當時我很生氣吧?我都忘了,我不太有印象),你應該針對 這二字予以反映.怎麼可以事後公開版面還擊說我有精神病呢? 我請你閉嘴沒有犯法,你公然版面罵別人精神病名,有法律之虞. 你到底在嘴硬甚麼? 像你這種個性,打到最高法院也不認罪.大概只會一 直向檢察官法官控訴我有多爛多不好. 你這種個性我也遇過. 可是你真的沒有錯嗎? 反正你就是不道歉對於你污辱我的文字就是了,對不對? 真合理? 因為我先叫你閉嘴(何時我都忘了,早點告訴我我當時還會對你說對不起), 所以你可以公開版面指稱我精神病? 再來,討厭我這個人,所以對於傷害我的點可以不道歉?再討厭一個人,傷害到他也要道歉. 這是處事的邏輯. 道歉與否要看自己處事的是非對錯,不是以討不討厭這個人來情緒化決定. 換言之,再討厭一個人,如果傷害到他,於道德上,有道歉的必要性. 再來, 人要講求理性,若我與你先前有不共戴天之仇,還可以理解(所以不道歉) 誠懇請教rtf120, 我先前與你有不共戴天之仇嗎? 還是您指控的,我曾對你表示"閉嘴",是你心中的血海深仇? 就是因為兩個字"閉嘴",你記到今天? 回顧上文,發現並沒有與您id有嚴重爭執之處,假如"閉嘴"二字,觸怒了你,也絕非我本意.因為當時 當時很多網友亂攻擊,我覺得很煩.我是請你們大家住嘴(事後我感覺的意思是這樣),或者是請 特定的id亂罵我的網友住嘴.因為當時我很累了.不知道爭辯下去意義何在 請問文章討論的內容,到底關乎你本人職業甚麼事情?(你是諮商師?心理師?輔導師?你皆否) 最後,你自認為被我提過"閉嘴"(?)並非網路公然罵我精神病名稱的合理化理由. 公然侮辱別人精神病名甚至是比網路上罵別人白癡更嚴重的侮辱性字眼. 有極為嚴重的污名化當事人的味道. 我不需要再貼判例上來了.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21:42:58 ※ 編輯: innicentJohn (114.25.139.105 臺灣), 01/01/2020 22:35:53

01/01 23:53, 5年前 , 183F
見紅喜氣歐歐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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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22, 5年前 , 184F
詢問意見?明明心裡有定見還詢問個什麼意見,當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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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8:22, 5年前 , 185F
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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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9:24, 5年前 , 186F
建議告到底
01/03 19:24, 186F

01/09 21:46, 5年前 , 187F
看不懂...
01/09 21:46, 1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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