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全班面前 師生打成一團
※ 引述《iamOrz (I am Orz)》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4/78/2rihl.html
: 全班面前 師生打成一團
: 更新日期:2011/05/14 04:11
: 家長興師問罪 老師道歉了事
: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壯圍國中陳姓學生,疑不服管教,與吳姓老師
: 在全班廿幾名學生面前打成一團,老師眼角流血,學生手腳擦傷、身體瘀青,家長興師問
: 罪,老師道歉平息風波。
: 縣議員林水金昨在議會爆料,約一個月前,壯圍國中發生學生與老師打架,家長堅持拿驗
: 傷單要告老師,認為就算學生先動手,老師也不應該與學生打架。
: 壯圍國中校長沈如富說,當天是體育課,陳姓學生把同學壓在地上,吳姓老師制止並把全
: 班集合,質問陳生:「剛剛做什麼?怎麼可以欺負同學?」陳生不甩老師,老師糾正態度
: 要陳「你看著我」,未料,陳揮拳把老師眼鏡打歪,眼角流血,老師反射動作把學生壓在
: 地上,衝突中打了幾拳,造成學生手腳擦傷、身體瘀青。兩人當著全班同學面前打架,女
: 同學嚇得尖叫,男同學忙著勸阻,衝突過程約一分鐘。
: 吳姓老師說:「當下情緒很難控制。」事後,已向家長道歉並取得諒解,學校將陳姓學生
: 記小過,並進行行為輔導,吳姓老師送成績考核委員會處以「口頭警告」結案。
: 有人為老師抱不平,認為學生先動手打人,為什麼還要老師向學生家長道歉?
: 不過,宜蘭縣教育處調查,吳姓老師糾正陳姓同學時,準備伸手捏耳朵,陳揮手阻擋打到
: 老師,老師認為同學揮拳,兩人發生衝突,一陣混亂。教育處認為,老師不該有捏耳動作
: ,也不應與學生打架,誰先動手恐怕是各說各話。教育處長陳登欽說,不管誰先動手,老
: 師與學生打架就是不對,他反對「以暴制暴」。老師如果受到學生暴力威脅,最好是離開
: 現場通報學校,必要時報警處理,不要與學生直接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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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處長天兵嗎?遇到這種狀況,離開現場,等於教師威嚴掃地,同時也難以讓學生
: 對老師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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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的評論,衷心的建議,你應該改一下觀念
這一次教育處說的並沒有錯,遇到學生肢體衝突,經老師口頭制止無效後,
第一線老師確實應該先離開現場,尋求後援。(訓導處、教務處、輔導室人員協助)
不是存有舊觀念,老師這一次不擺平就會讓學生看不起,老師威嚴掃地 <---這可能只是
你一箱情願的想法。
現在的時代已經不是個人單打獨鬥的年代(單打獨鬥?你還想退休嗎?),
現在學生是很聰明的,老師在遇到不理性學生,採用肢體暴利者,當然要先離開現場,
尋求他人幫助。
好處:由他人幫忙承擔責任。不會有立即師生衝突。減緩該生當下情緒。
至於其他學生會不會看不起你?
這問題只能說,當你離開現場後沒有後續處理,該生沒有被懲處或是沒有被輔導,
那100%的,你會被看不起。因為你沒有後續作為。
如果後續你有請輔導室輔導,有請訓導處懲處,並且請該生家長過來瞭解狀況,
那今天道歉的就是家長而不是該老師了。
通常經過後續的處理、輔導,學生只會認為你這個老師是專業,有能力處理他們的問題
,同時也讓他們知道在你面前胡作非為的話,事後是會被懲處、輔導的,其他人也會
學到此點,班上就會形成新的秩序。
ps.舊觀念是老師要用學生的方法(國中小學生喜歡以武力解決、喜歡造神,
喜歡當下就解決問題),問題是當導師落入這種思維,跟學生的作法一樣,
那老師跟學生有什麼差別,老師的專業何在?這應該是老師跟學生有所差別的地方。
簡單講,老師、學生處理事情的方式是有所差別的,老師要用的是有效、專業的方法,
而不能跟學生一樣是用暴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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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現場是指跟學生接觸的現場,如果顧慮其他學生安危,可以在視線可及處即可。
然後請其他學生去訓導處、輔導處請主任過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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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一樣嗎?
所以這個案例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也是打算採取自己直接動手?
是不是要考慮一下自己的退休金呢?
八德國中事件,現在換了行政團隊,同樣的新老師、主任也是人阿...
現在的八德國中還常常上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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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除非已經對這個班完全沒掌控權,完全失控,不然一個老師在班上請不動
任何一個人幫忙你?
另外你講得狀況是該班有霸凌事件,而非這種偶發的學生個人情緒事件,
如果是霸凌事件,那處理方法又要更進一步,不只各處室主任要介入,
校長也要介入,更要通報教育處。這是目前的方法。
一個學校如果傾全力輔導一個學生還是沒效果的話,那這個學校的校長可以換人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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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老師做事情方法不同,或許你有更好的作法,這邊只是提供一個方法供各位
老師參考。
一個能讓自己順利退休的方法。(現在老師真悲哀,要考慮到順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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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行政挺不挺的問題,行政不挺,老師也是要這樣做,當然事後輔導資料也做了,
行政人員不做為的話,事後追責任,應該老師的責任就做完了,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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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專業是強調老師自己要找出更多方法、更有效率的應用在管教輔導上。
至於怎麼做,一來靠自己經驗慢慢累積,二來這邊也提供一個園地讓大家討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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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的問題等國內民情擺盪效應再度擺盪回來在說吧。
現階段老師還是自保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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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方法應該是立法,對於家長的管教權力與責任(尤其是責任),而且要有罰則。
例如學生在校打人,家長強制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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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直接對上一定都是老師吃虧,所以老師只能退到二線處理,
當下老師的處理方式只能用一張嘴規勸學生不能動手,不能這樣,不能那樣.....
然後剩下的只能事後再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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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教育環境也只能這樣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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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妳應該有更好的作法,或許提供給大家吧,
當老師的應該不會只能說這樣的話而沒有提出方法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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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氛圍,老師被打還能還手嗎?還手不是被告、打考績、嚴重還丟工作。
所以這問題根本沒得選,老師被打只能事後處理,追究。
當下確實無法動手,只能動口或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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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確實才是重點,但懶得打。
會重視的才會去討論,會懂自保,不會重視的喜歡硬碰硬的,打出來也看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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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以發一篇文,提出更有效的作法,讓大家參考。
相信現在的教育部長、局長、校長、主任覺得妳的方法更有效的話,一定會採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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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pik 來自: 203.70.222.138 (05/1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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