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人行道違停如何處理已刪文

看板Taoyuan作者 (pooka)時間4年前 (2019/11/13 21:10), 編輯推噓25(2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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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正光路112巷16號,一間叫泰安商行的店,店主每一天都把自己的機車以及店的外送車停在店門口人行道上,但是人行道是該社區的公共空間,經勸說仍不見改善,總是講自己買店面有持分土地 他的客人跟朋友到訪也都是歡迎他們停,一停就1-2小時,人行道上都是輪胎印,而且他自己可以停別人不能停,她說那是他們的店面範圍,並說自己是別的社區主委,他們沒再這樣管的,告知可以停旁邊空地多走三步路,他說不方便 這幾個月他這樣停,住戶們群組早就討論到翻,證據照片也不少,但基於鄰居也只是請管理員勸說,但顯然沒改善,這幾天已有住戶在他們店的粉絲頁給予負評並告知違規,但店主只是想知道是誰說的,違停依然故我 想知道這樣的案件可以報警或是網路檢舉嗎?這樣會是只有暫時規勸,然後警察一走還是照停,還是會給予開單懲處呢?還是說一人一負評比較有效呢?很怕檢舉根本不受理或是單純規勸而已 該店的粉絲連結,已有住戶受不了留言了 https://www.facebook.com/%E6%B3%B0%E5%AE%89%E5%95%86%E8%A1%8C-108597860493831/ 違停照片之二 https://i.imgur.com/Qg96l8Q.jpg
https://i.imgur.com/Qh42LZ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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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1:48, 4年前 , 1F
初步研判這是退縮空間,不屬於道路,只能道德勸說。
11/13 21:48, 1F

11/13 21:57, 4年前 , 2F
這種檢舉好像很難成立欸 那地方不是政府管的
11/13 21:57, 2F

11/13 22:11, 4年前 , 3F
那這樣不就變成只能大家動私的,比如說通通都停到他店面前
11/13 22:11, 3F

11/13 22:11, 4年前 , 4F
,反正大家都有持分,如果他移動別人的車就可以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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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2:16, 4年前 , 5F
那家開不久吧...比雜貨比不上對面那家...也拚不過7-11
11/13 22:16, 5F

11/13 22:50, 4年前 , 6F
還是吞下去吧免得被當地下市長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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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2:54, 4年前 , 7F
咦?好奇五樓說的對面是哪一家?但是聽說他們好像是開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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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2:54, 4年前 , 8F
健康的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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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2:58, 4年前 , 9F
應該是可以用公寓大廈的公共空間佔用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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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01, 4年前 , 10F
還是社區大會提議設置路障 讓車子上不去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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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24, 4年前 , 11F
那一塊是屬於你們社區的管理委員會要處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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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24, 4年前 , 12F
一般來說那不是私人土地 算公共區域 但有執行力是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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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30, 4年前 , 13F
叫管委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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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0:01, 4年前 , 14F
公共空間 警察沒有管轄權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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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0:44, 4年前 , 15F
參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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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1:31, 4年前 , 16F
拍照 上網檢舉 經查該處可以舉發就一定會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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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1:57, 4年前 , 17F
就正光路那家正光雜糧行~生意有夠好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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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2:02, 4年前 , 18F
好唷,我再推薦這邊新住戶一起去光顧,也再來檢舉惡鄰,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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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2:02, 4年前 , 19F
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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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6:42, 4年前 , 20F
拿十字起子刮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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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57, 4年前 , 21F
用Fixtw這個網站檢舉他 檢舉個十幾次之後收罰單就不敢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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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8:24, 4年前 , 22F
Google也去留言啊,沒人不怕輿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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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8:28, 4年前 , 23F
當然是來ptt發廢文就能處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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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0:13, 4年前 , 24F
直接上桃園交通檢舉網站檢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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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0:20, 4年前 , 25F
那不是政府的地 檢舉沒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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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0:44, 4年前 , 26F
請問因為是社區土地 所以政府不受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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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0:54, 4年前 , 27F
桃園市長說民眾不要自以為是地下市長亂檢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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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28, 4年前 , 28F
無法可管,介壽七工地很常大型車暫停,檢舉無效也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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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31, 4年前 , 29F
向主管機關申請禁停標誌, 以後就能舉發->試試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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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49, 4年前 , 30F
警方不能檢舉,但是依照公寓大廈公共空間佔用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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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1:49, 4年前 , 31F
我家檢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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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2F
個人經驗 僅供參考 1.去調出建照(1999問建管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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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3F
否為法定退縮空地 視同人行道管理。 若是就照三餐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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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4F
10檢舉或自行拍照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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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5F
2. 若為社區共有空地 拿出房屋買賣契約看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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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6F
是否有條文禁止堆放雜物 阻礙通行。若有要求管委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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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7F
理 若無則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提出討論管理辦法 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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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5, 4年前 , 38F
求管委會依照決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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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9, 4年前 , 39F
龜山區文三一街35號正能量車體美容之前也是很囂張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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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9, 4年前 , 40F
個停好停滿洗車 自從被我查出是法定退縮空地遭警方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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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9, 4年前 , 41F
單後 現在比較收斂 不過還是可以發現遮住車牌逃避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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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9, 4年前 , 42F
舉的情形。麻煩大家經過看到這種情形可以幫忙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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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2:09, 4年前 , 43F
說有車遮住車牌逃避違停檢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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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6:38, 4年前 , 44F
推樓上 我偶爾看到太超過也會幫忙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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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6:43, 4年前 , 45F
推社區的部分 去開管委會 提案要求社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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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6:43, 4年前 , 46F
然後在社區各公告欄 大樓電梯處 貼公告 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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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7:13, 4年前 , 47F
推原po熱心,不過這種社區公用部分似乎只能看貴社區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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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7:13, 4年前 , 48F
委會夠不夠力了……其他一般公用道路我有時看到太超過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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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7:13, 4年前 , 49F
規的也會幫忙檢舉,檢舉後真的很明顯會收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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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7:37, 4年前 , 50F
紅明顯,何不大家幫忙去粉絲頁或估狗「勸勸」老闆呢XD
11/14 17:37, 50F

11/14 20:12, 4年前 , 51F
市府采舍還在銷售吧,直接叫代銷拿使用執照來看看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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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2F
塊是單純法定退縮空地還是無遮簷人行道,如果是人行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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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3F
直接叫警察拖吊了,如果是法定空地,那就看管委會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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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4F
有向建管單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供停車使用,沒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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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5F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由管委會制止,制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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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6F
效,依其性質請求交通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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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7F
請求損賠,最後再依同法第三十九條向桃園市政府告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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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12, 4年前 , 58F
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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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3, 4年前 , 59F
這一條最高額可以罰到二十萬,所以依行政罰法第19條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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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3, 4年前 , 60F
不能裁量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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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1:16, 4年前 , 61F
大創買49元腳踏車鎖 照三餐上鎖 鑰匙扔掉
11/15 01:16, 61F

11/15 01:17, 4年前 , 62F
貪圖方便的人就讓他不方便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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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1:27, 4年前 , 63F
他說買店面有持分土地,你要回他啊,你買樓上也是有持分
11/15 01:27, 63F

11/15 01:27, 4年前 , 64F
土地啊
11/15 01:27, 64F

11/15 04:09, 4年前 , 65F
推文好專業
11/15 04:09, 65F

11/24 01:40, 4年前 , 66F
政府函文以下來,證實這塊是不能停車的,聽說對方採用提告
11/24 01:40, 66F

11/24 01:40, 4年前 , 67F
妨害名譽,或許可以準備提告店家竊佔以及不當得利了
11/24 01:40, 67F
文章代碼(AID): #1Tp02uE7 (Taoyuan)
文章代碼(AID): #1Tp02uE7 (Tao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