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周姓非房仲的放鳥經驗已刪文

看板TamShui作者 (貓貓,我就要去找你了!)時間4年前 (2019/08/27 05:21),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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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verRaven (夜梟)》之銘言: : 這件事有點久了 不過還是令我不爽 : 所以還是提出來抱怨 讓鄉民注意此人 : 為何稱非房仲 是因為在房仲網自稱 : 只知自稱周先生 手機是0905 530 01X 這個號碼只有10種可能. 這10個號碼裡, 有人用, 且使用者是仲介的有幾個? 光是這樣就足以辨識當事人了, 你還把姓氏都攤出來. 你這樣跟我說沒有公審的意圖? 我是不信. : 我前陣子因為要來淡水工作 在找房 : 那時在591看見不錯的 在淡江附近 : 於是在6月26日電聯周先生 約好看屋 : 那時約定在6月28日的下午1點見面 : 因為那時對路況不熟 遲到5分鐘 : 很緊張地把車停好 跑到約定地點 : 沒看到人 在1點06分致電 沒接 所以1:00-1:06分之間, 你有先做到你檢討別人的事情嗎? : 即使是贈送 任一方都不該放對方鳥 : 就算有事 也應該主動通知而不是裝死 現在是手機普及的年代, 知道自己無法準時, 先路邊停個車打個電話很難嗎? 你有事前付仲介費嗎? 沒有的話, 每多等一秒鐘, 都是"他在贈送你"耶~ 今天如果是give版贈送文, 我表明的態度都是: 遲到不等. 無論理由多可憐都不等. 請自己時間抓得寬裕些, 注意自身交通安危. 哪有被贈送者遲到不通知, 還檢討贈送者的道理? : 等到1點13分 沒接 1點19分 沒接 : 就這樣大熱天打了三通電話都沒接 : 後來也沒回電 就這樣石沉大海 你可以抱怨, 但那是心情文, 那有找租屋經驗的人都可以理解. 但你有錯在先, 還公審對方, 我覺得你應該還沒有出社會. : 過幾天上591 該物件還降價500元 : 這陣子去看就沒看到 應該是出租了 物件降價, 不見得會影響到房仲收到的仲介費. 只降500, 就算有影響也沒差多少. 所以房間還是出租了, 他仲介費還是賺到了, 他並沒有損失. 而且還造福了另外一個人, 可以省掉500*12=6000元/年 的支出. : https://reurl.cc/b64ko3 : https://reurl.cc/EK8pvm : 這些都是周先生的物件 請自行參考 : 今天抱怨此事 並非號召公審或騷擾 : 不論做人 或是做生意 都講求信用 1:00-1:06間, 你的信用又在哪裡呢? 是誰先不守信用的?? : 即使是贈送 任一方都不該放對方鳥 : 就算有事 也應該主動通知而不是裝死 : 若有房東或房客要接洽 請自行斟酌 社會大學第一課: 你們是生意關係, 不是朋友關係. 你們的關係建立在利益交換, 不是交情. 甚麼買賣不成仁義在這種話, 也是建立在你還是潛在客戶, 具有潛在利益的前提上. 你今天如果是要跟他買房子, 或許他還可能主動打給你. 租房子的仲介費, 是能有多少? 他不租你也能租別人, 照樣賺得到這一筆. 淡水房間那麼多, 你這個會沒有地緣關係又讓他空等的租房客戶, 再找他租房的機率是多少? 你對他有多少利益潛質? 他有差你這樣的客戶? 尤其如果租屋仲介費付的人是房東而不是你的時候, 你根本連他的客戶都說不上. 今天就算是朋友關係, 遲到的人不主動告知, 也是可能會在交情存摺上提款的. 只是朋友關係之後還要見面, 不會當場走人撕破臉罷了. 社會大學第二課: 遲到請事前告知. 這是一個有手機的年代, 沒有那種找不到公共電話的問題了. 路邊停靠也不是多難的事情. 今天除非你學經歷非常優秀, 吊打其他求職者, 而且你還只要求一樣的薪資待遇. 不然面試遲到不事前告知, 就是先幫你自己平凡無奇的履歷再扣分. 想公審別人沒對你講情之前, 至少自己不能先理虧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2.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mShui/M.1566854501.A.3D0.html ※ 編輯: opaque (1.200.202.223 臺灣), 08/27/2019 05:30:45
文章代碼(AID): #1TP4rbFG (Tam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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