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剛剛在鎮上遇到三台選舉宣傳車真的很過分
大家的忍耐度真的很高~
選舉廣告車不只製造噪音、妨害交通、浪費能源,
從根本上來說完全是藐視人民。
難道選民如此愚昧,只要長期洗腦,就會傻傻去投票給曝光率最高的名字嗎?
廣告內容的音樂和內容(某某某~拜託拜託~感謝感謝~),
完全沒有提到任何政見,對認識候選人完全沒有幫助。
還未當選,就已無視人民生活的品質和安全,當選後真的會為人民服務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4條規定:
「政黨及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使用擴音器,不得製造噪音。
違反者,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6條及43條):汽機車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權責機關:警察機關 ─ 處理方式:罰鍰 900~1800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紅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就我自己的經驗,1999市民熱線比110有效,態度也比較友善。
選舉日是11月29日,接下來這一個月情形想必只會更加惡劣。
看到廣播車,隨手撥打1999或環保局,檢舉此車的位置、車牌號碼、和違規行為吧!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官員應是人民的公僕呀!
☆環保局報案專線:0800-066-666
☆行政院環保署陳情網址:http://ppt.cc/c0ed
如果你還是覺得忍忍就過了的話,
請想像一下:
廣告車的費用是你花錢支付的
廣告車的費用是你花錢支付的
廣告車的費用是你花錢支付的
議員當選了以後,薪水來源是人民的稅金~
這筆龐大昂貴的參選費用【是你花錢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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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irojan (111.235.208.207), 10/31/2014 0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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