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協尋] 2012/12/5 17:31分 中山北路55號前車禍

看板TamShui作者 (依莎小貝)時間11年前 (2012/12/09 23:34),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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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2012/12/05)下午5點31分我男友騎車(時速約30-40)在淡水區中山北路55 : : 號前(約豬腳飯和牙科中間)與一名違規穿越馬路(由屈臣氏往煥然牙科)的老人發生 : : 車禍, 因目前只有找到附近一隻的監視器, 影像並不是很清楚, 沒辦法釐清車禍當 : : 時的狀況!希望可以大家可以提供更多行車紀錄器的影像, 想請大家幫忙! : : 豬腳飯 煥然牙科 : : ------------------------------------------------ : : <---- 摩托車(男友) : : 汽車(擋住) : : ^ : : | : : 老爺爺 : : -----------雙黃線------------ : : ----> 車向 : : --------------------------------------------------- : : 屈臣氏 : : 警方方面是希望我們可以負起"道義上"的責任, 私下和解了事。我們願意負起老 : : 爺爺的醫藥費但是對方家屬一直要求說要看我們的"態度"在決定要不要和解, 連我 : : 男友哥哥來幫忙看護也被講說 "你人來沒用, 新台幣來才有用" 聽完我們真得不知 : : 道該怎麼辦才好。因為我們是才剛出社會的菜鳥, 根本就被嚇壞了,當下我男友還 : : 被要求簽下空白的和解書........... : : 畢竟老爺爺違規穿越馬路, 車禍發生當時我男友立即緊急按手剎車和腳剎車( : : 男友車是檔車), 龍頭也大幅度左轉, 整個連人帶車翻轉出去。老爺爺現在骨折開 : : 刀完一切都很平安,我們也盡力的表達出我們的誠意(包括當整夜的看護, 每天都 : : 有去探視也申請專業的看護照顧並且願意負擔所有醫藥費), 我認為道義上我們 : : 真很努力表達善意但是對方家屬卻一直說 怕我們跑掉要我們預付醫藥費(事實上 : : 老爺爺也還沒出院), 我們一直承諾說我們一定會擔起責任, 對方還是一直要求, : : 最後只能先給兩萬元的預支醫藥費。 : : 真得很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找出行車紀錄器, 因我問我男友到底有沒有撞到對方 : : 他說他那時候記憶是空白的, 他已經失魂了! 我只希望可以知道到底事發狀況是什 : : 麼? 拜推大家幫幫忙(跪求) : 那段真的很多行人很白目很會隨便穿越馬路 : 但看了妳的描述還是覺得結果也太誇張,妳說騎3.40 : 然後自己硬尻彎車子爛了就算了,還是把對方撞到骨折?? 實在不像3.40車速 : 觀感來說,只是觀感,年輕人騎檔車載女友,速度真的只有3.40?? 理性勿戰 : 另外之前承德路也發生騎車撞人的意外,也是行人違規 : 但法官用"應注意未注意"的大絕招還是判騎士須賠償,鬼島無誤 : 所以說再多,法官採信才有用 : 誰對誰錯就不說了,畢竟也沒在現場親眼看到,同情你們的遭遇 : 至於對方的態度,很好啊,一般被撞的都會示弱取得同情更好要錢 : 這種擺明要錢的並不多見,他們要錢,你們就一直道歉就好,其他不用理 : 說實在的,如果要沒多少錢就算了當作花錢消災 : 但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也不用簽甚麼和解書,也不要談金額,就付醫藥費道歉就好 : 有些人就是抓住辮子死不放,喜歡趁火打劫 : 對方如果硬是要告,那就讓他告吧,你如果真的只騎3.40,也盡了應注意的義務 : 對方違規在先誰贏誰輸還不知道,若事實陳述了法官仍判賠,那也是應該的不是嗎 : 而且責任歸屬也不一定會判多少 : 說不定他們聽你要給告態度就不一樣了 : 如果對方現在在一直機歪說要錢,就偷錄下來, : 除了可以博取媒體注意及輿論的同情,上法庭也好佐證 : 畢竟雙方態度也是法官的考量之一 : 看看店家有沒有監視器吧,之前makyo事件不就是店家拍到 : 保重,加油。 我想在這裡澄清一下幾點: 1. 我男友是自己騎車沒有載我, 加上下班時間那裡車流量很大沒有辦法騎非常快, 所以 真得只有30-40公里, 也是有人騎很慢的檔車 。 2. 關於對方骨折的問題, 是醫生跟家屬說可能要裝人工關節, 但是爺爺身上卻是一點擦 傷都沒有, 讓我們覺得很奇怪。 3. 我們只是希望大家可以幫我們找是否有行車紀錄器或是有看到當天的情形? 大家很熱 情跟我們討論, 我們也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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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你男友趕快去驗傷 擦傷也是傷 只有互控傷害才有望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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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驗傷單 你們一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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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互控 對方會以刑事逼民事 刑事大概判30-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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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是3萬-6萬 不管有無行車記錄 依描述對方要負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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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 但因我方不能免責(應注意未注意) 對方會以刑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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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再多證據只是讓責任歸屬從64->73開 你們現在該計算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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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民事可能判賠金額+我方刑事罰金)是否高於和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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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是有可能的 我以前就有沒擦傷就骨折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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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 和解關鍵在於對方是否要我方本該繳給政府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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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方的考慮則是到底願意用多少錢來換取無前科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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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他們去醫院請醫生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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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有骨折嗎?你們也要先去驗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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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拖太久醫生可能就無法開診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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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扯 感覺趁火打劫機率較高 有的人就是自以為年紀大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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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3:11, , 15F
對方非善類你就得先自保 驗傷什麼都準備好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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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nAzi1M (Tam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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