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TU板板主不當判決

看板Talk_Service作者 (soukai)時間6年前 (2019/11/25 02:4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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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KKQKQK (QK啦!)》之銘言: : ※ 引述《FXW11314 (soukai)》之銘言: : : 因版面過長故僅留下爭議之部分 : : 於 : 因申訴人未修改公告與精華區內容,被申訴時才修改標準 因不知申訴人何來權限修改公告及精華區內容,故理解為被申訴人 : 本人再提出其他公告做為佐證 : 發公告者皆是 FXW11314 於處理(回應)本人其他檢舉案時主動提及做為標準的板主 : (如需該信件再請小組長告知,本人再轉出來) : NTUGinger 與 purpleforest : 故本人引用兩位前板主的公告與推文 : : 針對申訴人所提出之判決先例說明 : : 關於Z - 26 - 8 - 9 - 4 - 2案,該案發生時本人上任仍未滿兩周,未諳板務及處分標準。 : : 又當時精華區未有清楚之判例可供參考,亦未有對板規之體系解釋。因此當時僅給予最輕度 : : 之處分,日後隨著判決先例的整理與歸納方確立處分標準。 : ┌─────────────────────────────────────┐ : │ 文章代碼(AID): #1PwSfDfw (NTU) [ptt.cc] [公告] NTUSaint 警告一次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08493901.A.A7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4 Ptt幣 │ : └─────────────────────────────────────┘ : 根據板規 : 2-1 無關板旨文,以及當板主認定文章或推噓文有違反板規嫌疑或違反情節輕微者, : 得使用s、鎖文、刪文或警告來處理。遭警告兩次將換取水桶七天處分。 : 當時板規跟現在板規差異並不大,該文也不是因為手機APP操作錯誤判罰2-1 : 因此小組長可參考上述判決 首先,縱使本人採納前板主對NTU點之看法,亦無涉本人對板規之看法。 三任前板主對板規之見解與適用,何關現任板主對板規之見解與適用? 其次,誠如前述,板旨規定係於2018年時修訂,申訴人引2017年之判決, 誠可謂「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張飛打岳飛」,吾未見其明也。 : : 而後本人未經stereopony板主私自暫行之不公告刪文處分之措施(公告回覆部分)也被提醒 : : ,即使日後有意修正板規或有任何調整中之措施,在確定修正通過或調整完畢並公告前亦不 : : 應自行訂定減輕處分之規定,否則有架空板規之虞。 : 判決有問題,發現的時間點就要修改,而不是複審、申訴時才來修改 : 這樣板主遇到申訴人拿出其他判決(文章)當作佐證、參考依據 : 一概承認有問題馬上改判或者推給其他人就好了阿 : : 是以自10/23後之處分開始已回歸現行之處分方式。 誠如答辯,自10/23後已回歸現行處分方式,共計有四篇受無關板旨水桶14日之處分。 考量到問題判決屬有利行為人處分,根據一事不再理之原則,自無改判之理由與必要。 : : 至於本案,發生時間與判決時間皆在本人上任前,應與前述情形無涉。 : 我想上任前後也是有點問題 : FXW11314上任前主動告知本人(關於本案的心證) : ┌─────────────────────────────────────┐ : │ 文章代碼(AID): #1TOMdqDC (NTU) [ptt.cc] [政見] FXW11314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66665204.A.34C.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倒是我覺得如果你回的那篇不算NTU點的話另外那篇經驗分享應該也沒有NTU點就是了 : 你可以送檢舉看看 : (經驗分享應該是底下這一篇,有錯誤再請FXW11314補充是哪一篇) : ┌─────────────────────────────────────┐ : │ 文章代碼(AID): #1TMM-foG (NTU) [ptt.cc] Re: [校園] 總圖變旅館了嗎?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66142377.A.C90.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上任後被申訴引用該文了卻又變成有NTU點 : ┌─────────────────────────────────────┐ : │ 文章代碼(AID): #1TqGYPWs (Talk_Service) [ptt.cc] Re: [申訴] NTU板板主不?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_Service/M.1573980313.A.83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5 Ptt幣 │ : └─────────────────────────────────────┘ : 再來是yuukiyuna的文,文章也是在分享自身在總圖發生的事情,難道這樣還不夠有ntu : 點嗎? : 推 FXW11314: 附議 11/17 16:46 : 申訴人拿出公告、精華區內文、文章、推文來佐證 : 被申訴人回推文卻前後不一致 : 這樣申訴人補充在多資料也沒用 : 以上 : 在麻煩小組長了 : 謝謝 本人上任前對板務及本案一無所知,僅能憑感覺認定。 上任前作為一般使用者之看法亦無關本案之判決。 嗣後經stereopony板主詳細說明判定過程與理由後, 方理解差異何在,原因為何。 是以改變看法,並無涉答辯之效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8.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_Service/M.1574621082.A.DB7.html

11/26 00:59, 6年前 , 1F
附議
11/26 00:5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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